市机关食堂一层及三层零星修缮工程投标邀请书
福建
-莆田市
招标编号:信成招【202 3 】 64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机关食堂一层及三层零星修缮工程 经有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 拨款 ,招标人为 莆田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 ,现邀请 : 莆田市馨艺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福建甫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万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聚工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集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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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莆田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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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规模: 约 33.2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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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和内容 : 以施工图纸为准 , 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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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总工期 : 15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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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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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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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项目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 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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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 于 二 级 建筑 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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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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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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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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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 建设行业 信息 公开 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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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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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人自 202 3 年 9 月 8 日起在 莆田市人 民政府网 和 招标人公告栏 发布 投标邀请书 和招标文件 , 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招标文件。
2)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 网上 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人民币 伍仟玖佰 元 整(¥ 5900 元) , 投标人必须在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还。
2)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7日内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 3 年 9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2) 提交地点为: 莆田市机关事务 保障中心 (1号楼)203室(第九会议室) 。
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 莆田市人 民政府网 和 招标人公告栏 发布 投标邀请书 和招标文件 。
9、公告其他说明 : / 。
10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 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
地址: 莆田市 ,邮编: / ;
电话: ,传真: / ;
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莆田市 城厢区 ,邮编: 351100 ;
电话: , 传真: / ;
联系人: 薛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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