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应急管理局防汛抗旱等应急设备采购采购更正公告
四川
-泸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502202300007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防汛抗旱等应急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微调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9-11 10:00:00,更正为:2023-09-14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9-11 10:00:00,更正为:2023-09-14 09:30:00。
原谈判文件第五章中,对产品技术参数表下备注为: 以上参数均须满足,参数中明确要求提供的佐证材料必须按要求提供,否则作为无效响应。(评审时,将通过以下其中一种方式现场查询检验报告真伪: ①检测中心电话查询、②检测中心公众号查询、③检验报告二维码查询、④网站查询。如有虚假响应,首先取消其投标资格,再上报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现更正为: 以上参数均须满足,参数中明确要求提供的佐证材料必须按要求提供,否则作为无效响应。(评审时,将通过以下其中一种方式现场查询检验报告真伪: ①检测中心电话查询、②检测中心公众号查询、③检验报告二维码查询、④网站查询。如有虚假响应,首先取消其投标资格,再上报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且成交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提交相关检测报告原件,由采购人进行查验真伪,如不提供或涉嫌提供未经真实检验的检测报告或检验机构未获得国家计量认可和相关标准检验检测资格许可而出具的检测报告,将报财政监管部门依法追究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网站改版、数据丢失、检验机构不配合等任何理由申明无法提供证明文件的均视为虚假响应)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3年09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 [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泸州市江阳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 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6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2023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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