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清水河镇、三宫乡、兰干镇新增粮食产能水利骨干工程、
新疆
-伊犁州
霍城县清水河镇、三宫乡、兰干镇新增粮食产能(改善灌溉)水利骨干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城县清水河镇、三宫乡、兰干镇新增粮食产能(改善灌溉)水利骨干工程已由以霍县发改〔2023〕16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代表为郑文群,招标人为霍城县水利管理站,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霍城县清水河镇、三宫乡、兰干镇、良繁中心
2.项目规模:1、渠道工程:①清水河镇改建2条渠道全长8.927km,布置建筑物54座,其中:引水闸1座,节制分水闸16座,分水闸10座,农桥18座,陡坡1 座,纳水口6座,渠下涵洞1座,牲畜饮水台1座;②三宫乡改建2条渠道全长6.415km,布置建筑物69座,其中:引水闸1座,节制双向分水闸1座,节制分水闸12座,分水闸28座,农桥12座,跌水2座,纳水口1座,渠下涵洞1座,跨渠渡槽1座;③兰干镇改建4条渠道全长9.332km,布置建筑物61座,其中:节制分水闸30座,涵管桥30座,渡槽1座。2、管道工程:①良繁中心新建沉砂池1 座,泵房1座,管道全长10.73km;②清水河新建沉砂池1座,泵房1座,管道全长8.4km;③兰干镇新建水池1座,泵房1座,管道全长1.75km。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A65400039001 | 霍城县清水河镇、三宫乡、兰干镇新增粮食产能(改善灌溉)水利骨干工程(EPC) | 200 | 6527.0 | 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过程设计配合、驻工地设代等服务)、施工图预算;施工包括工程建设各阶段配合发包人办理报批、报建、报审、报验工作,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施工,施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同时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A65400039002 | 霍城县清水河镇、三宫乡、兰干镇新增粮食产能(改善灌溉)水利骨干工程(监理) | 200 | 73.0 | 对该项目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EPC标段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EPC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建设施工任务方须满足此要求);(2)设计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相关专业水利水电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2)施工负责人(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疆外投标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3)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相关专业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3.近3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能力。监理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3.近5年具有独立承接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9月09日至2023年10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平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07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霍城县水利管理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霍城县境内 | 地 址 | 伊宁市境内 |
| 邮 编: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赵黎娇 | 联 系 人: | 谢兰茹、董文娟 |
| 电 话: | 电 话: |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监督单位: | 监督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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