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蓟运河沿河七村乡村振兴示范区工程--二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天津
-宁河区
业主单位
公示公告信息
| 标题 | 宁河区蓟运河沿河七村乡村振兴示范区工程--二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 来源 | 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 | ||
| 内容 |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1157008)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廉庄镇 一、招标条件 本 宁河区蓟运河沿河七村乡村振兴示范区工程--二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115700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自筹和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总投资119752.80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兴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沿蓟运河由北至南分别为孟庄村、菜园村、高坨村、前米厂村、后米厂村、岳道口村、木头窝村。四至范围为东至蓟运河,南至木头窝村,西至菜园村,北至孟庄村,规划范围为 1376 公顷 2.2.建设地址:宁河区廉庄镇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河区蓟运河沿河七村乡村振兴示范区工程--二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宁河区蓟运河沿河七村乡村振兴示范区工程--二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包括:1.歌谣酒店现规划3栋建筑,建筑面积986.6m?,2.前米厂村村庄景观风貌规划面积6860.5m?,3.芦苇艺术馆改造提升现规划主馆改造,建筑面积293.4m?,4.芦苇艺术街沿线建筑立面改造现规划主馆周边建筑立面改造,改造面积约2100m?,5.村庄现状道路提升改造面积约3560.4m?。本标段投资额为1476.67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月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河区蓟运河沿河七村乡村振兴示范区工程--二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资质延期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4)本项目应配备: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②设计负责人1名:应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工程师资格证书,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加盖单位公章);③施工项目部人员: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④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单独配置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应具有与其承揽范围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两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并携带联合体协议。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9-08 09:00:00至2023-09-15 16: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邮箱与招标代理联系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9-28 09:3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运河家园底商49-50号2层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9-28 09:30:00 开标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运河家园底商49-50号2层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网,中国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宁河区兴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504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33号(宁河区交通局11层1107)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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