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反诈中心、指挥中心智能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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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反诈中心、指挥中心智能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07 10:48
项目概况
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反诈中心、指挥中心智能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国贸路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9-28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反诈中心、指挥中心智能设备项目 | 项目编号 | HNZC2023-025-001 |
| 预算金额(万元) | 345.8875 | ||
| 最高限价(万元) | 345.887500 | ||
| 采购需求 | 1、项目编号:HNZC2023-025-001 2、项目名称: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反诈中心、指挥中心智能设备项目 3、预算金额:345.8875万元 4、最高限价:345.8875万元 注: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需求: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采购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反诈中心、指挥中心智能设备项目;一批不分包,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的材料: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分支机构投标的,需要在投标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必须报名参加本项目,并按时提交保证金的。 | ||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时间 | 2023-09-07 至 2023-09-14 , 每天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地点 | 海口市国贸路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 售价(元) | 500.0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 | 2023-09-28 09:00 | ||
| 地点 | 海口市国贸路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开标厅 | ||
五、公告期限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其他补充事宜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振群路1号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8501523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 ||
| 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详细信息
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反诈中心、指挥中心智能设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HNZC2023-025-001
2、项目名称: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反诈中心、指挥中心智能设备项目
3、预算金额:345.8875万元
4、最高限价:345.8875万元
注: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需求: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采购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反诈中心、指挥中心智能设备项目;一批不分包,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的材料: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分支机构投标的,需要在投标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必须报名参加本项目,并按时提交保证金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07日起至2023年09月14日
[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国贸路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3、方式: 报名购买,出示单位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4、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09月28日09: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国贸路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开标厅
五、本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缴纳相关事项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国贸支行
帐号:22010281
财务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
2、采购信息及采购结果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海南省政府采购
3、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管理、环境标志产品管理、进口产品管理、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
采购人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振群路1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国贸路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JL\
邮编:570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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