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长廊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陕西
-西安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化长廊(大汉紫道长陵-安陵段)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二次)已由陕西省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以秦汉审准〔2023〕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陕西省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新区秦汉新城文化长廊(大汉紫道长陵-安陵段)。
2.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包含 (1) 建设紫道道路系统: (2) 紫道穿越城市交通道路节点改造:紫道与泾渭大道交接口设计; (3) 道路两侧部分绿化进行提升、修复; (4)标识展示系统;(5) 景观节点等。
2.3 招标范围:文化长廊(大汉紫道长陵-安陵段)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二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作内容。
2.4项目投资总额:4513万元(其中本次招标估算金额3900万元)。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6项目名称:文化长廊(大汉紫道长陵-安陵段)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二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企业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
3.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3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2家)。
6.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3年9月11日00时00分开始在全国平台(陕西省·新区)等媒介公开发布。
7.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于2023年9月16日时00分前可在陕西省平台申请确认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09时30分,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编标工具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平台(陕西省•新区)。
8.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平台(陕西省·新区)》、《陕西》上发布。
10.其他
10.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申请人可通过“全国平台(陕西省·新区)”变更系统填报拟派项目经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提交后,所拟派的项目经理应与“全国平台(陕西省·新区)交易系统”填报确认的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一致。
10.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10.3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10.4本项目需使用电子资审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sxys 格式),电子资审申请文件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陕西省平台”
10.5本项目为线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 格式),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SXYS 格式)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
10.6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阶段,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平台(陕西省·新区)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
10.7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后续投标阶段,投标人除需在全国平台(陕西省·新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外,还需使用新区不见面开标系统远程线上参加开标会,具体内容以全国平台(陕西省·新区)相关通知信息为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马培元
电 话:
地 址:陕西省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道中段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32号锦业时代B3座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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