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市政园林绿化中心2023年春季城区苗木补植补造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
-洛阳市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3-08-43
2、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市政园林绿化中心2023年春季城区苗木补植补造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9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9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栾川政采磋商(2023)0301号 | 该项目位于城区内,建设内容:起挖并栽植胸径12cm白蜡292株,绿化带内补植断档绿篱小叶女贞3318平方米,补植金森女贞绿篱2362平方米,树穴补植麦冬524平方米,移植龟甲冬青173平方米,路边渣土外运等。 | 需解锁 |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城关镇上河南村 | 1,100,000.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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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亚轩、张延设、吴延阁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13,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洛阳市》《洛阳市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方式:需解锁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栾川县市政园林绿化中心
地址:河南省栾川县君山路文化艺术中心B区11楼
联系人:需解锁
联系方式: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需解锁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38号正大国际西区7号楼609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方式: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方式: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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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5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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