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阳光家园保障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江苏
-南通市
如东县 “阳光家园”保障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项目名称: 如东县 “阳光家园”保障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 安保管理、清洁保洁、消防及暖通设施维保、监控设施维保、绿化养护、公共能耗及公共部位、公用设施维护等,为新一步做好小区的物业管理,提供更优质的物业服务,落实好文明长效常态管理工作 。
3.招标单位: 如东县鑫源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37477.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292.68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含燃气调压站、变电房、门卫)78216.1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1758.88平方米(多层住宅建筑面积:12590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59168.88平方米),商业网点配套用房建筑面积2801.9平方米(公建配套1209.25平方米,商业1592.65平方米)。该项目中,住宅共10幢、936套住房。其中4幢(1#、4#、7#、10#)18层住宅+1层架空层、2幢(2#、3#)10层住宅+1层架空层、4幢(5#、6#、8#、9#)5层住宅+1层架空层。电梯共20台(1、4、7、10号楼各4台,2、3号楼各2台) 。
5. 报价方式:报三年物业管理服务总价 。
6.付款方式: 物业服务费用采用单价包干制,由中标单位按中标单价向住户按其拥有物业的产权面积收取。空置房部分物业费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协商确定。按半年付款(每半年期满后次月支付)。
7.投标资格条件: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之相关内容;
( 2 )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经理岗位证书, 3年以上的物业管理工作经历或有2年以上物业经理任职经历(须提供劳动合同,若无法提供项目负责人3年以上的物业管理工作经历或有2年以上物业经理任职经历,须由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并能规范组织住宅小区的管理服务工作,且履职期间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见后附承诺书);
( 3 ) 投标单位服务的项目自 2018年以来获得过市级物业服务优秀(示范)项目;
( 4 ) 在如东县物业管理科办理《如东县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备案通知》(原件放入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中,副本可放复印件);
注: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内向如东县物业管理科提供现有在管项目所属街道出具的《履约信用证明》:
( 1)须经街道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结果评定为“满意”。
( 2)在如东有在管项目,需提供全部项目的《履约信用证明》。
( 3)在如东没有在管项目的,需提供项目所在地街道出具的《履约信用证明》。(超过10个项目的,提供10个即可)。
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人有权根据如东县物业管理科的审核意见取消其中标资格。
8.投标应注意事项
本招标文件为招标投标及中标后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依据,对招标 人和投标人均具约束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对投标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予以拒绝。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取消现场报名环节,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方式:自行在南通市网—“其他交易”。
10.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授权委托人,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办理的连续 3 个月 ( 2023年5月-2023年7月 ) 的养老保险交费清单。开标时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个人;
11、开标需携带资料
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料。
12、信息发布时间:202 3 年 9 月 11 日至 202 3 年 10 月 8 日 。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202 3 年 10 月 8 日上午 9时00 分(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如东县城市管理局会议室。
14、开标时间:202 3 年 10 月 8 日上午 9时00 分,开标地点:如东县城市管理局会议室。
1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东县鑫源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联系人:王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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