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看守所监视门改造采购更正公告
四川
-南充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322202300006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山县看守所监视门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对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1.原询价文件第四章 询价方法 一般资格审查 3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2021或2022年度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截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更正为:3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
2.原询价文件第四章 询价方法 一般资格审查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1.供应商 2022 年度以来任意时段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说明:正在办理纳税的,应提供受理部门的证明。应开始纳税但无销售的,提供申报证明。否则询价无效)。 2.供应商缴纳 2022 年度以来任一季度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 说明:正在办理社保的,应提供受理部门的证明;应开始缴纳社保而未缴纳或不能证明缴纳的,投标文件无效;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更正为: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需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3年09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中国工商银行营山支行 联系人:阳博 联系方式: 地址:营山县新北路68号
中国建设银行营山支行 联系人:刘伟 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东升 联系方式: 地址:营山县新北路2号
四川营山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 联系人:冯荣 联系电话: 地址:营山县北塔后街文运国际商业区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支行 联系人:罗蓉蓉 联系电话: 地址:营山县三星北路158号(三星美庐)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山县公安局
地址: 营山县永安大道6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营山县永安大道79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老师
电话:
2023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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