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灵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货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河北灵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货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灵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货物采购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灵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灵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河北灵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货物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 清分机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2)生产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是否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情况,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20-10-20至2020-10-26,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 河北安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111号豪威大厦B座812) 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1-10 09:30 ,地点为 河北安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111号豪威大厦B座812)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安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灵寿县人民东路10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111号豪威大厦B座812 |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丁科长 | 联系人: | 王伟 |
| 电话: | 0311-82523585 | 电话: | 0311-66565369 |
| 传真: | / | 传真: | 0311-87875186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axzbdlgs@163.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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