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2023年非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抽样单位现场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金昌市
金昌市2023年非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抽样单位现场检测服务项目(二次招采)招标公告
| 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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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名称 |
| 采购单位 |
| 采购方式 |
| 联系人 |
| 是否重大项目 |
|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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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性质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竞价开始时间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 延时报价 |
采购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 1 | 金昌市2023年非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抽样单位现场检测服务项目(二次招采)001 | JCSJKZX-2023-006 | 服务类 | 10000.0 |
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拟对金昌市疾控中心2023年非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抽样单位现场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实施自主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因 2023 年 9 月 11 日查验样品时,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现进行第二次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标单位: 金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项目编号:JCSJKZX-2023-006
三、项目名称: 金昌市疾控中心2023年非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抽样单位现场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采)
四、招标内容: 非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抽样单位现场检测服务采购()
五、招标方式: 公开询价,低价中标法
六、预算控制价: 10000.0元
七、服务期限: 按合同约定执行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供应商须应具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实验室认可(CNAS)或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放射性危害因素检测能力覆盖监测对象现场检测项目,符合本项目监测内容;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信用中国”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九、报名、资质审核及竞价时间:
2023年9月12日8时30分-9月18日18时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国武 联系电话:
金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 9月12日
采购文件
提示: 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省级平台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3025)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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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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