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西安市高陵区2023年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监理采购更正公告
陕西
-西安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BF23-08-2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高陵区2023年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评审因素中主观/客观选择项有误。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评审因素中主观/客观选择项变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3年09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六)成交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U盘一份(U盘内容包括Word版本、PDF版本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均须A4纸,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与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致的签字、盖章的完整版本。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 高陵区北环路中段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工
电话:
2023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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