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南坝镇田坝街品质提升工程施工中标公示
四川
-达州市
评审结果 公示( 评定分离 )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宣汉县南坝镇田坝街品质提升工程施工
|
| --- | --- |
|
项目业主
|
宣汉县南坝镇人民政府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需解锁
|
|
招标人
|
宣汉县南坝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需解锁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需解锁
|
|
开标地点
|
自助开标仓 5-3
|
开 标 时 间
|
2023/9 /12 9:00:00
|
|
公示期
|
2023 年 9 月 14 日至 2023 年 9 月 20 日
|
投标最高限价 ( 元 )
|
5,722,888
|
|
经 符合性评审 合格 的投标人名单
|
|
序号(排名不分先后
|
符合性评审合格 投标人 名称
|
企业资质
|
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目标
|
工期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拟任技术负责人
|
业绩项目名称(最填多 1 个)
|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技术咨询建议 (根据 投标文件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因素 )
|
|
1
|
四川旺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是
|
5436743.60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
90 日历天
|
郭红
|
汪雪梅
|
无
|
是
|
无
|
|
2
|
四川省正元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是
|
5436743.60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
90 日历天
|
朱建华
|
王庆辉
|
无
|
是
|
无
|
|
3
|
湖北宇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是
|
5436743.60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
90 日历天
|
李红
|
王敏
|
无
|
是
|
无
|
|
4
|
湖北五建建设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是
|
5436743.60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
90 日历天
|
邓世敏
|
雷振东
|
无
|
是
|
无
|
|
5
|
四川龙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是
|
5436743.60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
90 日历天
|
曹华清
|
曾彬
|
无
|
是
|
无
|
|
6
|
四川仲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是
|
5436743.60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
90 日历天
|
罗长春
|
邵乾峰
|
无
|
是
|
无
|
|
7
|
中创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是
|
5436743.60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
90 日历天
|
王玲
|
周丽萍
|
无
|
是
|
无
|
|
8
|
四川德政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是
|
5436743.60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
90 日历天
|
伍锣
|
杨兰霜
|
无
|
是
|
无
|
|
9
|
四川同达建设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是
|
5436743.60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
90 日历天
|
张永春
|
闫姣
|
无
|
是
|
无
|
|
经 符合性评审 不合格 的投标人名单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符合性评审
|
不合格理由
|
备 注
|
|
1
|
凉山州泓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否
|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 3.7.1 投标文件格式第 2 点第 1 条: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
|
|
|
2
|
四川腾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否
|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 3.1.1 第二条 : 未提供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
|
|
|
3
|
四川兴邦恒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否
|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 3.7.1 投标文件格式第 2 点第 1 条: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
|
|
|
其他需说明事项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需解锁
|
|
行业主管部门: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需解锁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 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 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 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注: 1. 实行电子评标的, 符合性评审结果 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 , 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 “ 无 ” 。
2 . 通过符合性评审和未通过符合性评审 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 未通过符合性评审 的投标 人 ,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3 . 符合性评审结果 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