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2023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典型地质灾害点调查评价二次采购公告
西藏
-拉萨市
西藏自治区2023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典型地质灾害点调查评价(第一、第四标包)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2023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典型地质灾害点调查评价(第一、第四标包)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平台登录,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07日 11时40分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3-16336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2023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典型地质灾害点调查评价(第一、第四标包)二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2000(元)
最高限价: 1802000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标包: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野外调查及验收工作,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成果报告验收;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最终成果资料汇交。第四标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勘查设计成果汇交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分调整。(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标包:应具备有效期内勘查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或具备有效期内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第四标包: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监理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14日 00时00分 至 2023年09月23日 00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平台登录,
方式: 网上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07日 11时40分
地点: 西藏自治区中心开标室10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同一标包的投标。
3.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治区平台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 CA 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平台-首页的服务中心-中心-CA 证书线下办理资料,各潜在投标人按照要求准备好办理资料后自行前往西藏自治区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理 CA 证书,CA 证书办理完成后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平台完成注册及完善相关信息等。各潜在投标人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证书等相关类似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平台.jhtml)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4.各投标单位可以就西藏自治区2023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的一个标包或多个标包投标,但仅能获取其中一个标包的中标权。本项目依据“”中的标段、标包顺序进行开、评标,已获得前序标段、标包中标权的供应商若再参与后序标段、标包投标,则其后序标段、标包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5.参与同一标段下作业标包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监理标包的投标。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在同一标段下既投标作业标包又投标监理标包,其同一标段下后序标包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文件处理。
6.本招标公告在《西藏》《中国》《西藏自治区网》上同时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7.本项目实行《关于领域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采取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场开标,请各潜在投标人做好线上“不见面”开标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机关
地 址: 拉萨市江苏大道73号
联系方式: /6899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拉萨市林聚路30号圣安大酒店3楼3-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招标人) (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6899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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