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2023年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第二次
江西
-景德镇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JXTC2023180153 C1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景德镇市 2023年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 3 年 9 月 7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 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 文件中 “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9-9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 修改为 :
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单位名称 ( 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身份证号码 ) :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 :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 ( 本人 ) 自愿参加本次 政府 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 并 郑重承诺:
( 一 ) 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 ) 我单位(本人) 未 被 列入 严重 失信 主体名单 、 失信被执行人 、 税收违法黑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不存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的情形 。
我单位 (本人) 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 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供应商 名称( 单位 公章)
或自然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 :1.我单位 (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含自然人)
2.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 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 (响应 ) 处理
请各 投标人 及时关注本 变更 公告 。采购 文件以最新上传的 补遗 文件为准, 各投标人 必须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 易网更正后的 采购 文件。
更正日期: 202 3 年 9 月 1 3 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景德镇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 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景兴大道 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 92号(咨询大厦)/景德镇分公司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紫晶南路166号九江银行大厦1号楼9楼
联系方式 :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占甜甜
电话: 1 730798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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