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临河东路亮化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张掖市
临泽县临河东路亮化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LZXZJJ2023-JZ042
公告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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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采购方式 |
联系人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采购单位 |
是否重大项目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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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临泽县临河东路亮化项目001 | 001 | 货物 | 70000.0(元) |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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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临河东路亮化项目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LZXZJJ202 3 -JZ0 42
临泽县临河东路亮化项目 ,根据《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的通知》(临政办函【2018】70)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我单位决定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张掖市)”发布招标公告,实现竞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一、项目概况:
1.1本项目主要内容及招标范围为: 临河东路:东起丹霞大道,向西至知行桥,全长500米,道路宽12米,在道路北侧单排布置,灯间距35米,计划架设8米高单臂太阳能路灯16盏(配60W LED光源1个、140瓦太阳能板1块、100安时电池1块,照明时间8小时,连续阴雨天3天) (具体以实施要求为准),项目控制价 70000.00 元( 含基础预制、预埋件、安装费、运费、税金 )。
1.2计划工期:合同约定。
1.3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多渠道筹措。
1.4建设地址:张掖市临泽县。
1.5工程质量要求:工期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二、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
2.投标人无介入诉讼或仲裁的案件,重合同、守信用;
3.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备注:(1)参与竞价的各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竞价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延误采购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限制招投标三个月。如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按照项目控制价的5%追偿损失。经招标人同意后,项目将重新组织竞价;
三、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公司资质证书及人员证件;
2、投标人应按照要求报出拟参与项目的报价单( 格式自拟 );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在竞价结束后一工作日提交至招标人;
四、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1、竞价开始时间(公告、 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 3 年9月14日至202 3 年9月18日(时间以互联网服务器时间为准,不以竞价者使用终端显示时间为依据,须于竞价结束时间30分钟前完成资质审核提交,否则后果自负);
2、竞价地点:张掖市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
具体操作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五、招标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人:临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吴主任 电话:
2.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话:
提示: 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张掖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