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景区2023年既有农房能效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泰安市
泰安市泰山景区 2023年既有农房能效提升项目 竞争性磋商 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泰山景区 2023年既有农房能效提升项目 的潜 在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平台(网址: 进行领取磋商文件操作,并于 2023年 9 月 27 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Q-SHZC-230913-01
一标段: JQ-SHZC-230913-01-01
二标段: JQ-SHZC-230913-01-0 2
项目名称: 泰安市泰山景区 2023年既有农房能效提升项目
一标段 名称 : 泰安市泰山景区 2023年既有农房能效提升项目 (一标段:大津口乡)
二标段 名称 : 泰安市泰山景区 2023年既有农房能效提升项目 (二标段:黄前镇、下港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据实结算,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每户的具体施工项目由发包方确定;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最高限价: 628.08元/平方米。注:招标控制价(单价):本项目为整体折扣报价(投标报价 金属门单价 < 315.54元/㎡、金属窗<228.04元/㎡、吊顶天棚单价<84.5元/㎡),明细如下: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数量 | 金额(元) |
全费用综合单价 | |||||
1 | 010807001001 | 金属(塑钢、断桥)门 | ㎡ | 1 | 315.54 |
2 | 010807001003 | 金属(塑钢、断桥)窗 | ㎡ | 1 | 228.04 |
3 | 011302001001 | 吊顶天棚 | ㎡ | 1 | 84.5 |
628.08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 9 月 15 日至 2023年 9 月 21 日
地点:凡有意参加报价者,登录泰安市平台(网址: 通过平台系统磋商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中心联系,电话:)
方式:自行电子版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 “澄清文件”栏目及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磋商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网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 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3年 9月27 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 “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网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若因供应商操作导致的响应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
五、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5.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5.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秀娟 联系方式:
5.4监督部门及电话
泰山景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务部、景区规划建设管理部
联系电话: 、。
六、公告媒体: 泰安市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山东泰山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泰安市金山路日报社 c2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秀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