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温泉镇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贵州
-遵义市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SH-2023-1534
项目名称: 绥阳县温泉镇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 29869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298690.00 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的主要内容: 详见采购技术要求 。
2.采购数量: 1批 。
3. 工期 : 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 。
4.简要技术、服务和安全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5. 施工 地点: 绥阳县温泉镇温泉村、洪骆村 。
本项目( 是 / 否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年度或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部分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响应供应商或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响应供应商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需提供 202 2 年至今任意一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采购预算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2 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1 )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制造的产品价格:
① 专家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 号) 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价格给予 2 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 号))的格式)的证明材料。
( 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① 专家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制造的产品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 2 0% 的价格扣除;
② 供应商须提供(财库【 2017 】 141 号)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及相关材料。
( 3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① 专家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 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生产制造的产品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 2 0% 的价格扣除;
②供应商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 根据【黔财采〔 2014 〕 15 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对其产品的
价格给予 2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为判断是否属于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
① 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② 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
( 5) 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最高不得超过 2 分。
( 6) 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 20%,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提高至 20 % 。
(7) 供应商必须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监狱企业产品进行标注说明,且产品不得出现畸形报价,否则专家有权不予认可。具有两种或以上上述性质产品,不重复享受政策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不得为 “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 “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 09 月 15 日 至 2023 年 09 月 21 日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遵义市新蒲新区金融中心( CBD)5栋7楼 7-2
方式: 线下获取 ( 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至上述地址现场确认并领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
售价: 5 00 元 ,售后不退 。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2023 年 09 月 25 日 14 点 00 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日)
地点: 遵义市新蒲新区金融中心( CBD)5栋7楼 7-2 。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
时间: 2023 年 09 月 25 日 14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遵义市新蒲新区金融中心( CBD)5栋7楼7-2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绥阳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地址: 绥阳县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遵义市新蒲新区金融中心( CBD)5栋7楼 7-2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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