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人民政府乾务镇马山卫生服务站门口和神前巷道硬底化工程竞争性磋商
广东
-广州市
项目概况
乾务镇马山卫生服务站门口和神前巷道硬底化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48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YLZH2023-007GC
项目名称:乾务镇马山卫生服务站门口和神前巷道硬底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9659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99659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乾务镇马山卫生服务站门口和神前巷道硬底化工程,具体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工期:工期为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强制标准,磋商文件要求、图纸、工程清单、合同等。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①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70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若违反以上规定,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②采购人不提供施工所需的食宿、办公,均由成交供应商场外自行解决,其费用成交供应商自理。③采购人不提供临时材料加工场,临时设施及材料加工由成交供应商在施工现场以外解决,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理。④施工时间安排:一般按照日常施工计划,全面推进;如遇到特殊情况需暂停工配合的,以采购人书面或口头通知为准。成交供应商应确保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建筑垃圾应当日清理干净,不得留在现场过夜。⑤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的建筑、装修、设施、道路、绿化等须按原样恢复;负责清理其产生的余泥、垃圾。
4.总包及分包规定: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质保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5.保修期(含保修期服务要求):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自验收合格且经发包人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承包人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质保期期间承包人不履行保修责任的,发包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相关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承包人还应补足。
6.采购人将自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及方法如下:执行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30%给中标人,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资料等审定最终结算价,工程款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97%。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审定结算价的3%,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期原则上为壹年。项目已完成工程结算,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期满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8.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响应文件包含总价及综合单价时,总价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在响应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9.其他要求:①供应商在响应前应自行实地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供应商所报价格被认为已对本项目一切情况掌握而所作的承诺。②供应商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报价,中标后,报价及工程价款的计算方式在本磋商文件及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予调整。③供应商报价中应考虑完成该项目一个合格的供应商所应考虑到的风险。④供应商必须注意施工及交通安全,一切安全责任及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⑤成交供应商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确保采购人免于遭受因此产生的诉讼或追索。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或造成任何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⑥在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因工程需要而增加施工设备或采用其他方法,引起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己承担。⑦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施工合同约定满足采购人的安全、质量、工期和进度要求而被采购人要求退场,造成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经济损失的,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⑧各类施工机械设备的进退场费,工程完工后的清场费用,施工余泥、垃圾的清运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己承担。⑨涉及到质监站的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报价中应自行考虑。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依据《响应承诺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 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的执业单位必须与供应商一致,如证书无执业单位,供应商应提供近三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或执业注册机构的注册变更回执以证明系供应商所属人员)。(7)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8)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9)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5日 至 2023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480号
方式:(1)现场登记;(2)邮件登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480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48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 本项目公告刊登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 )
2 . 投标登记时请提供投标登记申请表 (可从上,填写完毕后 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单个采购包投标登记费500元,登记后不退。
如采用邮件登记,请将投标登记费用汇入:
收 款 人:珠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星园支行
账 号:44353701040018075
并请注明投标登记单位名称及“事由: 项目编号 : 采购包号(如有)投标登记费 ”。
4. 联系邮箱 : 投标登记等咨询处理:
5.其他 : 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盛兴二路北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480号
联系方式:、何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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