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镇中心学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湖南
龙海镇中心学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4日
受安仁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的委托,对 龙海镇中心学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以竞争性磋商 方式进行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项目名称: 龙海镇中心学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2 、政府采购编号: 安财采计【 2023 】 122 号
3 、采购代理编号: HNZS-2023-CG-032
4 、预算金额:¥ 1168000.56 元
5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口成本补偿 口绩效激励
7 、合同履行期限: 90 日历天;
8 、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不超过 2%
二、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项) | 预算(元) |
1 | 龙海镇中心学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 1168000.56 |
1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 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 、 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
1.3 要求投标人提 供《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1.4 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5 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 [2019]11 号要求,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 、“信用湖南”网站( )、湖南省( )和“信用郴州”网站( xycz.czs.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说明: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 、投标人特定条件 :
2.1 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 [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2.2 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初级及以上职称。
2.3 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专职安全员 1 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 C 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人员近三个月证明材料),且不得有在建项目。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谈判采购 不接受 ( 接受或不接受 )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 2023 年 9 月 15 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止,每日上午 9:00 ~ 12:00 ,下午 14 : 30 ~ 17:00 ,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3 、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要求: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个人身份证、 1 、 2 及本采购邀请公告中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并装订成册 到 安仁县永乐江镇江北路 93 号(滨江新城正北门) 获取磋商文件。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 ( 北京时间 ) ,地点:安仁县永乐江镇江北路 93 号(滨江新城正北门),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 、开标时间: 2023 年 9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 ( 北京时间 )
3 、开标地点:安仁县永乐江镇江北路 93 号(滨江新城正北门)
4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
1 、提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 20000.00 。
2 、交纳时间: 2023 年 9 月 25 日 16 时 00 分 前(含),以保证金托管专户到账为准。
3 、交纳方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足额转账并到账如下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称: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岭支行
账号: 1911 1008 2910 0178 312 ?
未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网址: )。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八、 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其他补充事宜: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 16 时 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安仁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尹女士
电 话:
地 址:郴州市鑫沙苑小区 2 栋 1 单元 203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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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致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采购 项 目 名称 ) 邀请函 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 、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 、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 、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 、在“中国”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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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 2019 〕 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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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邀请通知回复确认函
致
贵代理公司的磋商邀请通知已收悉,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 (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 ;),现就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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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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