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石浦镇毓才路东及建业小区区块污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
-宁波市
1. 招标条件
象山县石浦镇毓才路东及建业小区区块污水管道工程 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象发改石审批 [2023]9 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拟申请财政性资金及自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浦港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人为 象山县浦港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约 / 万元,工程概算 585.5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497.9 万元,建设规模: 新建污水管道 6736 米(其中 DN200HDPE 中空缠绕管 5988 米, DN300HDPE 中空缠绕管 748 米),接户管 8390 米,污水检查井 634 座等。 建设地点: 位于象山县石浦镇 。
2.2 招标范围: 象发改石批复范围内的新建污水管道、接户管、污水检查井等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480.1653 万元。 工程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
2.3 施工总工期: 150 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的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3.4 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 其他
3.5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
4. 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方式发放于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 [:4011/website/login]:4011/website/login) ,下同)。未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的品茗网上交易系统( [:8060/suite/login]:8060/suite/login) ,下同),在宁波市统一主体库( :4011/gfmweb/register )完成企业注册及电子交易平台专用数字证书( CA 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登录系统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具体操作手册详见 :4011/website/service 服务指南。
5.2 招标文件网上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 时间安排表 。
5.3 系统平台使用费 100 元 / 项目。
5.4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服务平台( .html )和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前上传至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的品茗网上交易系统。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人可在系统上自行已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及读取,来确认投标文件是否上传完整)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象山县浦港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象山县石浦镇凤栖路 138 号
联 系 人: 邬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象山县天安路 376 号
联 系 人: 欧翔
电 话: 、
邮 箱: 574360802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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