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改造扩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北
-保定市
项目编号:
政务服务中心改造扩建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政务服务中心改造扩建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河北省服务平台和 惠招标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报名并自行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XCZ-A1-23570508
项目名称: 政务服务中心改造扩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475571.84元
最高限价: 3475571.84元
采购需求:对新租办公楼进行装修及信息化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
建设地点: 安新县行政审批局
质量 标准: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 微企业 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 微企业 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需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2)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财采【2022】 6号)的规定: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本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 承诺函随中标 、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注册 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 施 建 设 工程项目。
4 . 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三、获取 采购 文件
时间:202 3 年 9 月 18 日至202 3 年 9 月 22 日,每天上午 00 :00至12:00;下午1 2 :00至2 3 : 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服务平台和 惠招标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报名并自行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
方式:其他
售价:0元。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28 日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23 年 9 月 28 日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河北、河北省服务平台、 雄安新区 服务平台、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同时发布。
注:( 1 )供应商须在河北省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登记的主体单位,请按照“河北省服务平台(网址: )”“通知公告”中“保定市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注册登记完成后市场主体从河北省服务平台“系统登录入口”选择对应身份登录,在“电子交易系统”下选择“保定市”,打开【业务管理 - 交易文件】菜单中文件。如有操作问题请联系 400-998-0000 。
( 2 )供应商须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供应商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 ) 进行注册。 同时磋商文件。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400-780-9998 。
( 3 )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河北省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同时磋商文件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4 )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需使用企业 CA ,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注册。 CA 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在线办理地址为: .html 。
(5)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惠招标”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供应商所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分开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部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 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安新县行政审批局
地址: 雄安新区 安新县建设大街266号
联系方式: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 北京市 海淀区首体 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系方式: 、史鹏鹏 0312-5 615360
3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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