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梅港码头有限公司、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新建充电桩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
-宁波市
宁波梅港码头有限公司、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新建充电桩项目(安装) 招标公告
受宁波梅港码头有限公司、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委托,就新建充电桩项目(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 招标编号
MDCT-GC-2023- 18
二、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方式。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
三、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招标内容:新建充电桩项目(安装),具体要求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2. 工期: 90 日历天。
3. 工程地点: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
四、 服务限价(即最高限价)
235000 元(含暂列金 20000 元、含税),(超出此价格将不被认可)。
五、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肆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员工,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2023 年 5 月 -2023 年 7 月连续 3 个月)。
3. 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专职安全员 1 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应为投标单位员工,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2023 年 5 月 -2023 年 7 月连续 3 个月)。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投标资格。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和分包转包,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 )进入阳光工程 -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供应商注册,并“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2. 招标文件时间 : 2023 年 9 月 15 日 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 16 时 00 分 。
3. 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4.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500.00 元 ,请转账至指定账户,售后不退。
七、 投标保证金
1. 金额:肆仟元整。
2. 投标人应于 2023 年 10 月 7 日 16 时 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
八、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0 月 9 日 09 时 30 分 。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 2023 年 10 月 9 日 09 时 30 分 ),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九、 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时间: 2023 年 10 月 9 日 09 时 30 分 ;
开评标地点:宁波梅港码头有限公司大楼 4 楼 408 室。
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注意事项: (1)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梅港码头有限公司、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宁波北仑梅山岛盐田大道 365 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邱科杰、张时雄
联系电话: 0574- 83885614 、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薛家南路 499 号 11 楼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
CA 咨询热线: 400-666-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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