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江铁路南沙存车场上盖综合开发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全过程设计咨询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广东
-广州市
深江铁路南沙存车场上盖综合开发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一期(万环东路及万新大道跨线桥南段)全过程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公告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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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深江铁路南沙存车场上盖综合开发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一期(万环东路及万新大道跨线桥南段)全过程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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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JG2023-5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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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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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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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9月16日 0时0分~2023年10月7日 10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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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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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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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万元): 不收取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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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8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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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3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格或资质(如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相应服务的单位分别具备以下资格或资质): 3.3.1全过程设计咨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3.3.2施工图审查:投标人具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业务范围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须包括道路、桥梁)]。 注:(1)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_3137220.html)确定。 (2)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须具备市政路桥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为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1)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 (2)以上人员需提供满足评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且需提供所在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至少包含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连续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含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缴纳,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投标人声明》。 3.7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应以全过程设计咨询工作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①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委派并是联合体主办方的正式员工。 ③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需联合体各方分别出具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及落款,并由主办方签字或盖章。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注:(1)其他事项: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与被咨询项目的前期服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如有))无隶属及其它利害关系,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如为本项目的前期服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如有)),将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将被剥夺本项目的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将本项目中标资格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法授予。 (2)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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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须具备市政路桥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为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1)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 (2)以上人员需提供满足评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且需提供所在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至少包含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连续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含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缴纳,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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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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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7日 10时0分 - 2023年10月7日 11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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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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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9月16日 0时0分 - 2023年10月7日 10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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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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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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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3年10月7日 9时45分 - 2023年10月7日 10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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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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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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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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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广州南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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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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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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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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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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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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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南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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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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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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