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河区教育局采购校车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辽宁
-沈阳市
太子河区教育局采购校车服务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3/8/29】【我要】【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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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河区教育局采购校车服务项目
的 采购公告
太子河区教育局采购校车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011-00024
项目名称:太子河区教育局采购校车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0,000.00元
最高限价:1750,0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校车服务,总数为25台(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校车运营合同到期后,若供应商在合同期内能够保障校车服务安全稳定,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一年,最多可签三年(如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发生安全事故,采购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就业、扶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0日08时30分至2023年 09月0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中心第四开标室(文圣区新城路9号辽阳市政府A座4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请认真阅读《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并按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 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二轮报价时间30分钟,到时将结束二轮报价。
3.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响应文件邮箱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4. 请供应商自行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加密后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 本项目通过腾讯视频会议软件进行视频直播开标,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8.1。
辽宁省技术咨询电话:400-128-8588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阳市太子河区教育局
地址: 辽阳市太子河区铁西路200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中华大街288号金域明珠288-220号环宇置业办公楼4楼
联系方式:需解锁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白塔支行
账户名称: 辽阳市中心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
电 话:需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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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子河区教育局采购校车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3/9/12】【我要】【关闭】 |
太子河区教育局采购校车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23-211011-00024 二、项目名称:太子河区教育局采购校车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太子河区教育局采购校车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宏伟区辽阳市宏伟区荣华街1-1号 中标(成交)金额:1,748,2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太子河区教育局采购校车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太子河区教育局采购校车服务项目(C16089900其他运营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校车服务,总数为25台(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1)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有权调整校车时间、路线等相关内容。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中标人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违反合同需要履行的义务和职责,触犯法律法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2)根据采购人需要,经双方协商,应根据乘车人员的变化,对校车路线、停靠站点以及线路实际乘车人数调整车型、用车数量,以保证该线路乘车人均有座位为准; (3)中标人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校方与学生家长要求准时发车,如发生停车、车损等特殊情况,及时派车替补接应,将乘车学生尽快送往学校,因校车运营而延误学生上学时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4)中标人需为每台校车安装GPS定位系统,以备随时掌握校车位置,并搭建、安装监控平台,确保采购人能够随时查看校车运行以及车内情况,全程监督,随时观测司机状态、车行路线路况及车内学生乘坐情况,分别在政府校车管理机构、投标人建立监控平台、并配备一定面积的校车停放场地; (5)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算好检车的安全维护,确保校车由取得相应资质的维修企业维修,进行车辆年检、季检,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取得良好的技术状态。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校车运营合同到期后,若供应商在合同期内能够保障校车服务安全稳定,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一年,最多可签三年(如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发生安全事故,采购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秀萍、袁海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太子河区教育局采购校车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 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0,985.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辽阳市太子河区教育局本级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铁西路200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需解锁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中华大街288号金域明珠288-220号环宇置业办公楼4楼 联系方式: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需解锁 电 话:需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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