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项目渗滤液及废水收集处理、设备维护及运营采购公告
江苏
-泰州市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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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项目渗滤液及废水收集处理、设备维护及运营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泰州市海陵南路 179 号华 诚大厦 B 座 9 楼 西侧华 强代理 ( 或通过邮箱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 年 9 月 2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200-HQGC-C2023-0050
项目名称: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项目渗滤液及废水收集处理、设备维护及运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62.8 万元 / 年,三年188.4万元。
最高限价: 62.8 万元 / 年,三年188.4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
采购需求:渗滤液及废水收集处理、设备维护及运营,本污水处理站处理对象为固化飞灰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炉渣处理车间废水及冲洗废水等,年处理量不低于3500吨。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须由中标单位独立完成,不得转包或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 专门 面向中小微企业。 不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 的扣除。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 9 月 18 日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 (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 诚大厦 B座9层
方式一 :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获取。
方式二:将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 ,并留下联系方式。
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文件费汇款 至以下 账户 :
单位名称:高新区分公司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医药高新区支行
账号: 632099073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3 年9月 28 日 9 点00分―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 2023 年9月 28 日 9 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 诚大厦 B座9层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3 年9月 28 日 9 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 诚大厦 B座9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 、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
注意事项: 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2 、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 1 份,副本2 份
3 、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由其法人代表(负责人)或持法人代表(负责人)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于开标前当面提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单位:泰州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
地址:泰州市农业开发区红旗良种场三工区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 代理机构:
联系人: / 杨女士,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 179 号华 诚大厦 B 座 9 楼西侧 邮政编码:2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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