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东城红旗塘堰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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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东城红旗塘堰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5 17:47 | 发布单位: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9-26 | 项目监管地:利川市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利川市东城红旗塘堰整治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恩施州分散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26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BHH-2023-057
2、采购计划备案号: HBHH-2023-057
3、项目名称: 利川市东城红旗塘堰整治工程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354.307524 (万元)
6、最高限价: 354.307524 (万元)
7、采购需求:
红旗堰塘位于利川市东城街道白鹊村,属长江水系清江支流。坝址以上流域面积0.92km2,总库容9.47万m3,红旗堰塘是一座以供水为主、兼有灌溉等综合效益的蓄水工程,为规模以下山坪塘。将坝顶加高至1188.00m,溢洪道高程由1186.35m抬高至1187.00m,溢洪道净宽由3m加宽至4m等。
8、合同履行期限: 36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对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给予3%的价格扣除,以其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部分的评审。上述规定仅适用于价格分评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按中小企业处理)。《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关于“双小”的规定。所谓“双小”,是指小微企业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并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量员、资料员)应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上岗证,且须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员(C类)须提供“三类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 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 中考核合格人员信息,投标人通过网络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6.3、投标人必须提供近年无不良纳税记录声明(并对该声明的内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6.4、近三年中任意一年(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的扫描件;(若为新公司,则以公司成立之日起提供。)
6.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6、根据《关于落实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招标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6.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招标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加盖公章,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6.8、 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9、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09月16日 至 2023年09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恩施州分散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
3、方式: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须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锁”并注册会员;
2、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可于2023年09月16日至2023年09月25日登陆恩施州分散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点击本项目进行报名和免费《 磋商文件》。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3年09月26日08点3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26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恩施州分散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
五、开启
1、时间: 2023年09月26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恩施州分散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本次公告的媒介: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恩施分散电子交易招标平台招标招标栏上发布;
2、投标人商应当在恩施分散招标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注册按钮进行企业入库操作。办理CA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4009280095-5 技术支持 QQ:2648307856;
3、已完成企业入库操作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恩施分散招标电子交易平台,选择利川市分散招标平台专区在招标公告中选择对应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投标文件报名,并且在恩施分散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中心投标工具进行制作标书,标书制作完成后将标书上传到利川市分散招标平台-我的项目模块-项目工作台-上传响应文件处;
4、已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因自身原因选择终止的,可在利川市分散招标平台中进行撤回操作;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即投标人不需要拟派人员到开标现场);
6、供应商应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22 N79-792-7921行业分类遵照执行,本项目所属于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治理业。所有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请对应本项目所属行业填写;
7、响应人的响应报价若低于控制价80%时,响应人须出具情况说明,并提供类似项目能够履约的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会启动“响应供应商以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审查,磋商小组可以视为其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否决其响应”。(履约完成的类似项目证明材料应包括:项目采购信息网页截图、响应报价页面、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及验收合格报告。类似是指:项目总投资、施工工艺、地质结构、建筑物构筑物总量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利川市龙船调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利川市滨江北路传媒大楼9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腾龙大道(国泰名都 1栋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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