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邵阳市数字城管硬件运维服务项目
湖南
-邵阳市
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邵阳市数字城管硬件运维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5日
邵阳市数字城管硬件运维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 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 项目信息
1.1 采购项目名称: 邵阳市数字城管硬件运维服务项目
1.2 采购计划编号: 邵财采计 [2023]000148
1.3 项目内容:
1.4 是否分包: 否
1.5 公司法人: 佘志红
1.6 联系电话:
2. 合同金额( 含税价格)
2.1 合同金额小写: 2,680,000.00 元 / 年 大写: 贰佰陆拾捌万元 / 年
2.2 。
2.3 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2.4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按季度付款。每 3 个月维护到期, 经甲方确认无违约行为(如有违约行为或者应予以扣款等,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乙方向甲方交付发票后, 支付年度总费用的 25% 。(甲方对乙方每月考核一次,分故障修复考核和维护考核,并作为支付合同款的依据。)
2.5 乙方账户信息:
( 1 )账户名:
( 2 )税号: 913170T
( 3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邵阳市邵水西路支行
( 4 )银行账号: 592460411417
( 5 )地址: 邵阳市大祥区宝庆西路金家街 7 号
3. 合同履行
3.1 合同履行的时间: 自 2023 年 9 月 1 日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服务期限共三年)
3.2 地点 : 邵阳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即市行政中心信访楼四层整层区域及市城区相关监控点位
3.3 方式:
( 1 )乙方按要求提供硬件运维服务,完成甲方安排的相关工作。
( 2 )乙方提供 7 × 24 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 3 )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乙方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 4 )乙方提供 7 × 2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 5 )乙方对重大故障提供 7 × 24 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 5 × 8 小时的现场支援。
( 6 )具体履行方式按合同及招投标文件履行。
4.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4.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4.2 本合同协议书
4.3 中标通知书
4.4 投标文件
4.5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6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4.8 其他合同文件。
5. 知识产权保护
5.1 乙方对其所提供的服务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5.2 甲方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务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 保密义务
6.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6.2 乙方应保证其公司人员在服务期间所接触的甲方各种文件,数据,系统资料,系统操作等严格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6.3 服务人员在对甲方业务有关的终端设备、软件和非技术部门进行服务时均需有甲方人员在场。
6.4 甲方业务系统数据属于保密数据,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泄漏,未经甲方人员确认,乙方的人员不得对甲方业务系统作任何操作。乙方应保证其公司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所接触的各种文件、数据、信息、系统资料和系统操作等严格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6.5 乙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网络安全及信息保密的各项规定。
7. 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7.1 乙方在下列情况下的行为构成违约:
(1) 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条款给甲方提供运维服务。
(2) 乙方技术人员在没有甲方人员许可下擅自登录甲方设备进行维护操作。
(3) 乙方技术人员在没有甲方人员陪同并许可下擅自拆卸甲方设备。
(4) 乙方技术人员在没有得到甲方人员确认是否已经做了备份的情况下擅自进行维护或者得到甲方人员确认但操作不当。
(5) 乙方技术人员在得到甲方人员的许可后进行维护时使用错误命令或是野蛮操作造成甲方设备损坏。
(6) 乙方派出的技术人员在对甲方设备进行维护时,进行违规操作造成甲方设备上的数据和系统破坏的。
(7) 乙方技术人员在没有得到甲方相关负责人的书面通知的前提下擅自进行数据删改。
(8) 乙方人员对甲方设备故障进行现场技术支持时,因乙方技术人员能力问题导致故障扩大或故障不能及时解决的。
(9) 因乙方操作原因造成无法恢复的事故 ( 如数据丢失等 ) 或长时间系统不能运行,属于重大违约。
(10)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安排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会诊。
(11) 乙方违反保密条款 , 泄漏或擅自向第三方提供甲方的涉密资料 (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信息、资料、数据等,均属于涉密资料 ) ,属于重大违约。
7.2 乙方违约处罚:
( 1 )乙方如构成违约,除应按考核办法扣除相应服务费和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次违约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0 元。
( 2 )乙方支付违约金后并不免除在合同下的义务,乙方若未经与甲方协商或协商未果,擅自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当年度累计已支付的合同款项, 并且乙方应按照 甲方年度支付 金额的 5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3 )乙方在年度维护期内出现两次重大违约,甲方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当年度累计已支付的合同款项, 并且乙方应按照 甲方年度支付 金额的 15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3 甲方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未按时如期付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逾期支付的款项按照 lpr 的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实际支付止。但甲方已经提起支付审批流程,由于财政资金预算等原因未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8. 合同的变更
8.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8.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8.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9. 合同中止与终止
9.1 合同的中止
( 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 2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2 合同的终止
( 1 )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 2 )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应退还甲方当年度累计已支付的合同款项, 并且乙方应按照 甲方支付的年度 金额的 5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3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乙方应退还甲方当年度累计已支付的合同款项, 并且乙方应按照 甲方支付的年度 金额的 5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4 )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
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10.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 分包和 转包。 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 乙方应退还甲方当年度累计已支付的合同款项, 并且乙方应按照 甲方支付的年度 金额的 5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 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1.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12. 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12.2 调解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3. 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4.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5.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六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三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9 月 15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邵阳市 大祥区
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维保清单。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签订时间: |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07395367659 单位地址:邵阳市大祥区宝庆路金家街 7 号 签订时间: |
邵阳市政府采购科备案意见:
**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