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梁子湖区司法局2023年度鄂州市梁子湖区法律服务进村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鄂州市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 EZYJ-ZFCG-2023011 |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鄂州市梁子湖区法律服务进村(社区) |
项目子包编号: | 1 |
公告名称: | 鄂州市梁子湖区司法局2023年度鄂州市梁子湖区法律服务进村(社区)竞争性磋商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09-16 00:00:00 |
项目行政主管地区: | 梁子湖区 |
公告发布媒体: | 省网公告 |
公告源URL: | :10001/#/infoDetail?id=944abbfc17dae73c4aecc&type=remote |
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9-28 14:30:00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2023年度鄂州市梁子湖区法律服务进村(社区)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网上 获取 采购文件 , 并于2023年09月28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EZYJ-ZFCG-2023011 2. 采购计划备案号:420702-2023-00249 3. 项目名称:2023年度鄂州市梁子湖区法律服务进村(社区)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预算金额(万元):40.32 6. 最高限价(如有):40.32万元 7.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8.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9 . 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10.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2%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6%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6]90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查询,在中国政府采购和“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2)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或注册登记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许可证》;(3)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4)联合体要求:①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家。②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③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④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⑤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3年09月18日至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 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 网上 3. 方式: 网上获取(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10004/#/index 4. 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开始时间:2023年09月1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1. 时间: 2023-09-28 14:30 2. 地点: 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10004/#/index)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须仔细阅读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2、供应商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3、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义的,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规定向招标方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视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方可能做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4、提供虚假资料的,将依法移交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中小微企业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即可“零担保、零抵押”自主选择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合作金融机构承诺为中标供应商提供融资绿色通道,采购人承诺及时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和合同备案。具体融资事宜由中标供应商与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洽谈、办理。合作金融机构:各国有商业银行鄂州市分行、中信银行鄂州支行、邮政储蓄银行鄂州市分行、湖北银行鄂州分行、汉口银行鄂州分行、鄂州农村商业银行。 6、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以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给中小企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鄂州市梁子湖区司法局 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司法局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 寿昌大道中厚新苑西门外22号铺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俊博 电话: 2023-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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