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经济圈广德经开区旺湖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2023年度土方平整工程ii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宣城市
虹桥经济圈广德经开区旺湖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2023年度土方平整工程II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时间: 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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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广德市科技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荆汤路 |
代理机构 | 名称:需解锁 地址: 广德市新城区兰馨大厦15楼1501室 |
项目名称 | 虹桥经济圈广德经开区旺湖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2023年度土方平整工程II标段 |
项目编号 | GDS-GC-GK-2023571 |
开标时间 | 2023年09月12日10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需解锁(联合体牵头单位)、需解锁(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 广德市桃州镇广溧路西亚夏汽车城A区01号楼101室 、 安徽省 宁国市仙霞路阳城花园1 幢 1007、200 7 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仟零玖拾贰万肆仟壹佰陆拾元整 (? 10924160 .00) 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19分 注: 该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以两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除以招标控制价计算中标系数,中标系数为:0.8336,中标价为人民币壹仟零捌拾叁万陆仟壹佰伍拾元整(?10836150.00) 。 |
项目负责人:赵素梅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书编号:皖 234191912203 、皖建安B(2021)027258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联合体 成员 单位具备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许可证。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需解锁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向阳镇向 阳大道19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零玖拾贰万叁仟柒佰元整(?10923700.00) 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19分 |
项目负责人:赵红莉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书编号:皖 234212108135 、皖建安B(2023)000603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同时 具备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许可证。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需解锁(联合体牵头单位)、宣城元一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鳌峰办事处张锦村社区上庄组、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桂花园路大学城商业街4幢3-25号、3-26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零玖拾叁万零贰佰柒拾元整(?10930270.00) 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13分 |
项目负责人:袁正会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书编号: 皖234192192153 、皖建安B(2020)021737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联合体 成员 单位 具备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许可证。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 安徽同源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宣城德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风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宣城市兴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修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隆婧建设有限公司 、 广德中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 安徽平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徽川建设有限公司 、 安徽子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建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徽合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 安徽中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星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9月1 4 日 — 2023年09月1 8 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晏工 需解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范工 需解锁。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需解锁。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