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水利局洛阳市嵩县段伊河干支流水生态修复项目生态修复绿化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
-洛阳市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 、 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 嵩县水利局洛阳市嵩县段伊河干支流水生态修复项目生态修复绿化工程项目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嵩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 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嵩县水利局洛阳市嵩县段伊河干支流水生态修复项目生态修复绿化工程项目 ;
2.2 政 府 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 嵩政采公开 -2023-73 ;
2.3 招标 编 号:嵩县工施招标 (202 3 ) 0242 号;
2.4 项 目概况: 嵩县水利局 洛阳市嵩县段伊河干支流水生态修复项目生态修复绿化工程,位于嵩县境内,本工程主要内容为 1标 段:绿化 1(旧县上川至东湾生态修复) ; 2标段 : 绿化 2(东湾至老道沟生态修复) ; 3标段:绿化3(老道沟元湾至三桥生态修复)。
2 .5 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嵩县;
2.6 标段划分及预算控制金额:共分为 三 个标段,项目总预算 及 控制金额: 40 602232.14 元,其中:
一 标 段:绿化 1(旧县上川至东湾生态修复),招标控制价为14395905.28元
二 标段 : 绿化 2(东湾至老道沟生态修复) , 招标控制价为 16267379.80元
三标段:绿化 3(老道沟元湾至三桥生态修复),招标控制价为9938947.06元
2.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8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0 安全 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11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
2.12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
2.1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三 个标段;
2.1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图纸答疑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15 政府采购政策:
(1) 本项目属专门 面向中小微企业 采购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注:限定每个投标人最多可投 二 个标段,但不可重复中标,若同时为两个标段的候选人,按标段顺序确定中标人。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 2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将不被接受。)
3. 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 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
3. 5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 工程 相关专业 中 级职称,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3.6 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项目主要参建人员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主要参建人员(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投标人2023年01月以来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3. 7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 (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 8 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须附加盖公章的相关网页截图) ;
3.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 、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 件 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中心网站 ( lyggzyjy . ly . gov . cn ),点击“交易 登录 ”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详见洛阳市中心 网站 —办 事 指南 —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 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 3 年 0 9 月 19 日至 202 3 年 0 9 月 25 日 24:00,登录洛阳市中心 网站,点击 “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 y ”方式登录,免费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办事指南—中心栏目并安装最新版本投 标文件 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 的 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3 年 10 月 11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嵩县中心开标 4 室 (嵩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 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中心网站,将加密 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 考虑上 传 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将 拒 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 ,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http : //lyggzyjy.ly.gov.cn/TPBidder ) ,点击右上方【不 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 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 洛 阳市中心首页 -办事指南-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 易 中 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 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 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 (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 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 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 省 (洛阳市)》、《洛阳市中心》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 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 、联系方式
招标 人: 嵩县水利局
地 址:嵩县大道一号
联系人: 王 先生
联系方式: 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三环经开第三大街交汇处美景芳华 2号楼1803
联系人:
联 系 方式:
监管部门 :嵩县水利局
监管部门 联系人:王天水
监管部门 联 系方式:
2 02 3 年 9 月 18 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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