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g106-献饶路一期灾后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河北
-沧州市
献县G106-献饶路一期(南留钵-张村南桥)灾后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献县G106-献饶路一期(南留钵-张村南桥)灾后重建工程已由献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献发改招标核字【2023】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献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中央灾后重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献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献县G106-献饶路一期(南留钵-张村南桥)起点位于沧州市献县张村南桥,本项目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位于北侧大堤处,终点桩号为K6+060。路线走向由张村南桥向北至北侧大堤处,建设里程6.06km。2.建设地点:献县张村乡。3.计划工期:259日历天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总工须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包括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如有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评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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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19 09:00至2023-09-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09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河北省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献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献县平安大街57号 | 地址: | 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73#13楼1302-1305室 |
邮编: | 062250 | 邮编: | 061000 |
联系人: | 彭先生 | 联系人: | 杨金明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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