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象鼻村集中安置点新河村三四组安全饮水提升改造工程结果更正公告
四川
-乐山市
变更公告
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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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象鼻村集中安置点新河村三四组安全饮水提升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
更正事项: 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由于顺延的第二成交候选人项目经理已另有任用,现该供应商放弃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燎远腾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单位。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中标供应商(第*候选人):安阳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更正为:四川燎远腾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 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象鼻村二组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乐山市金口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国琴
电话: ****-*******
乐山市金口河区服务中心(乐山市金口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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