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抚州邮政全市安保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
-抚州市
项目概况: 抚州邮政全市安保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合格的供应商应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站获取采购公告,并于2023年10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XHX2023-FZ-003
1.2项目名称:抚州邮政全市安保外包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取纸质投标方式进行开标。
1.4预算金额:4836000.00元,其中标包1:2418000.00元;标包2:2418000.00元。
1.5最高限价:4836000.00元,其中标包1:2418000.00元;标包2:2418000.00元。
1.6采购需求:抚州邮政全市安保外包服务,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每个标包各成交一家供应商,单个供应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包,不允许兼投兼中。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 技术参数 |
1 | 抚州邮政全市安保外包服务项目(标包1) | 1项 | 2418000.00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抚州邮政全市安保外包服务项目(标包2) | 1项 | 2418000.00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注: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每个标包各成交一家供应商,单个供应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包,不允许兼投兼中。 |
1.7合同履行期限:3年。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有效期内,需求单位对供应商按年度开展后评估工作,对后评估超过85分的,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否则不得续签合同,需重新组织采购。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①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须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安保服务)或继往同类业绩。】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缴纳近半年任一个月税收(增值税,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社保的凭证;注册时间未满半年的,提供缴纳注册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税收、社保的凭证。】
4、供应商承诺:(1)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2)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3)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无重大司法及监管处罚;(5)熟练掌握和运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具有防范业务法律及合规风险的基本能力;(6)所派出的人员与邮政企业无劳动关系亦无劳务派遣关系,不会基于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向邮政企业提出任何主张;(7)能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双方商定的合格发票。【提供承诺函或相关佐证资料。】
5、供应商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7、供应商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共同参加同一项目或划分标包时的同一标包的投标;(2)供应商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供应商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江西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4)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项目评审公正性【如供应商系由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5)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许可放弃江西邮政辖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6)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江西邮政辖内合同。【供应商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
特别提醒:开标时须提供上述资料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0日至2023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领取采购文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①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投标供应商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财富广场3栋2单元1003室),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届时欢迎各响应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五、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站上发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方式进行开标,供应商需要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签到、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按时签到及递交投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本项目关于评标委员会设置5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相关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评审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采购人派两人对开标及评审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3、采购活动因故中止的后续处理方式:
3.1本项目第一轮公开招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重新挂网组织招标。
3.2本项目第二轮公开招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形:
(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供应商只有2家的,可现场转为竞争性磋商。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供应商只有1家的,现场转单一来源谈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金巢大道409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财富广场3栋2单元1003室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电子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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