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高新区路灯及景观照明维护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安徽
-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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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高新区路灯及景观照明维护服务
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EP-SZCG202317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宿州市高新区路灯及景观照明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 年 08 月 25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中“附表 1 ”增加以下内容:
高新区路灯及景观照明维护范围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维护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 注 |
二十九、室外 P8 全彩显示屏 | |||||
1 | 室外 P8 全彩显示屏(北三环与 G206 国道西南角) | 1 、负责显示屏宣传内容调整和更新,满足业主要求; 2 、保证显示屏正常使用,故障问题能够做到及时维修,包含显示屏及全部零配件维修更换; 3 、配电及配线维修、更换; 4 、所有费用均含在报价中。 | 1 | 个 | 尺寸: 5.632*3.584 (米) |
2 | 室外 P8 全彩显示屏(朝霞路与灵璧路西南角) | 1 、负责显示屏宣传内容调整和更新,满足业主要求; 2 、保证显示屏正常使用,故障问题能够做到及时维修,包含显示屏及全部零配件维修更换; 3 、配电及配线维修、更换; 4 、所有费用均含在报价中。 | 1 | 个 | 尺寸: 5.632*3.584 (米) |
备注:①本表数量仅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报价风险,详见实际维护范围,最终数量以维护范围内的现场实际数量为准。 ②维护期内,按照维护单位中标单价,根据路灯设施量实际增减情况增减维护费用。 ③中标单位接收保管此前维护单位拆除的路灯及灯具。 ④具体未尽事宜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内容、满足高新区辖区内路灯维护要求,所有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 |
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服务分项报价表(服务类) 分项报价明细表”增加以下内容:
高新区路灯及景观照明维护范围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维护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3 年) | 合价(元 /3 年) | 备 注 |
二十九、室外 P8 全彩显示屏 | |||||||
1 | 室外 P8 全彩显示屏(北三环与 G206 国道西南角) | 1 、负责显示屏宣传内容调整和更新,满足业主要求; 2 、保证显示屏正常使用,故障问题能够做到及时维修,包含显示屏及全部零配件维修更换; 3 、配电及配线维修、更换; 4 、所有费用均含在报价中。 | 1 | 个 | 尺寸: 5.632*3.584 (米) | ||
2 | 室外 P8 全彩显示屏(朝霞路与灵璧路西南角) | 1 、负责显示屏宣传内容调整和更新,满足业主要求; 2 、保证显示屏正常使用,故障问题能够做到及时维修,包含显示屏及全部零配件维修更换; 3 、配电及配线维修、更换; 4 、所有费用均含在报价中。 | 1 | 个 | 尺寸: 5.632*3.584 (米) | ||
备注:①本表数量仅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报价风险,详见实际维护范围,最终数量以维护范围内的现场实际数量为准。 ②维护期内,按照维护单位中标单价,根据路灯设施量实际增减情况增减维护费用。 ③中标单位接收保管此前维护单位拆除的路灯及灯具。 ④具体未尽事宜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内容、满足高新区辖区内路灯维护要求,所有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 |
2 .原招标文件 六“评分办法”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内容及标准 | 备 注 |
技术分 (80 分 ) | 技术服务水平 (25 分 ) | 组织机构设置( 5 分) 各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要求,编制成立班组负责本项目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质量班子,人员配备的合理性,组织机构的健全性,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合理、健全,描述详细且有针对性的,得 5 分; 基本合理、健全,描述一般的,得 3 分; 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的,得 1 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养护管理工作方案 (10 分 ) :方案科学合理,制定月度、季度、年度工作方案,时间节点、工作内容、质量要求,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措施可行性,操作性,针对性等方面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可行性强,操作性、针对性强的,得 10 分; 可行性一般,操作性、针对性一般的,得 6 分; 可行性有明显不合理项,欠缺操作性、针对性,得 3 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安全、文明制度( 5 分) 有安全、文明施工制度及措施,内容全面、措施到位、针对性强,评标委员根据内容、措施、针对性等方面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内容全面、措施到位、针对性强的,得 5 分; 内容较全面、措施较合理、针对性较合理的,得 3 分; 内容有明显欠缺项,措施明显不合理,无针对性的,得 1 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应急方案( 5 分):重大突发事件、恶劣天气、重要活动,文明创建迎检、重大节假日、市民市长热线投诉、媒体曝光、数字化城管案件受理、处置,建立制度及处置措施。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可行性强,操作性、针对性强的,得 5 分; 可行性一般,操作性、针对性一般的,得 3 分; 可行性有明显不合理项,欠缺操作性、针对性,得 1 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
业绩 (15 分 ) |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 (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投标人具有类似路灯维护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5 分,满分 15 分。 注:本项满分 15 分,类似路灯维护业绩不含照明节能改造项目,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网址和截图、合同相关证明资料。 | ||
售后服务 (10 分 ) | 进场接管和合同终止交接工作方案: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进场接管和合同终止交接工作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等进行打分。 方案完整、合理,描述全面且有针对性的,得 10 分。 方案较完整、合理,描述较全面,较有针对性的,得 6 分。 方案完整、合理,描述全面且有针对性的,得 1 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技术综合力量 (30 分 ) | 1 、企业团队力量( 7 分) ( 1 )拟派施工项目组成人员中具有市政、电气、机电、电力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每提供 1 人得 1 分,满分 4 分。 ( 2 )拟派运维服务人员中具有中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行业技术人员证书的,每提供 1 人得 1 分,满分 3 分。 注 : ( 1 )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仅按最高分计取一次。 ( 2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人员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费证明 ( 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 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 2 、企业资信力量( 9 分): ( 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有效的五星级绿色照明服务认证证书,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证书得 2 分,满分 6 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 2 )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3 分。(上述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须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相关管理活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上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查询完整截图,且与投标人所提供的认证证书一致,检验电子标书,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 、企业技术能力( 9 分) 投标人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路灯设备维修养护类、路灯照明集中控制类、路灯照明单灯控制类、路灯照明设备状态监控类、城市照明运维管理类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一项得 3 分,满分 9 分(注:本项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4 、养护机械设备( 5 分):除采购需求要求的车辆外,投标人自有小型货车或小型客车的车辆不少于 2 辆的得 3 分, 3 辆及以上的得 5 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行驶证、购买车辆的发票。否则不得分,本项满分 5 分。) | ||
商务分( 20 分) (服务类价格分值占总分值不低于 10% ,高于时从商务部分或者技术部分扣除相应分值) | 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价格 给予 10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价格标经评审满足本文件要求且在预算范围内的投标人的总报价中,最低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格,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 价格分分值(取小数点后两位)。 |
现更正为“六 评分办法”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内容及标准 | 备 注 |
技术分 (80 分 ) | 技术服务水平 (34 分 ) | 组织机构设置( 5 分) 各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要求,编制成立班组负责本项目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质量班子,人员配备的合理性,组织机构的健全性,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合理、健全,描述详细且有针对性的,得 5 分; 基本合理、健全,描述一般的,得 3 分; 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的,得 1 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养护管理工作方案 (10 分 ) :方案科学合理,制定月度、季度、年度工作方案,时间节点、工作内容、质量要求,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措施可行性,操作性,针对性等方面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可行性强,操作性、针对性强的,得 10 分; 可行性一般,操作性、针对性一般的,得 6 分; 可行性有明显不合理项,欠缺操作性、针对性,得 3 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安全、文明制度( 10 分) 有安全、文明施工制度及措施,内容全面、措施到位、针对性强,评标委员根据内容、措施、针对性等方面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内容全面、措施到位、针对性强的,得 10 分; 内容较全面、措施较合理、针对性较合理的,得 6 分; 内容有明显欠缺项,措施明显不合理,无针对性的,得 3 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应急方案( 9 分):重大突发事件、恶劣天气、重要活动,文明创建迎检、重大节假日、市民市长热线投诉、媒体曝光、数字化城管案件受理、处置,建立制度及处置措施。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可行性强,操作性、针对性强的,得 9 分; 可行性一般,操作性、针对性一般的,得 5 分; 可行性有明显不合理项,欠缺操作性、针对性,得 2 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
业绩 (15 分 ) |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 (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投标人具有类似路灯维护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5 分,满分 15 分。 注:本项满分 15 分,类似路灯维护业绩不含照明节能改造项目,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网址和截图、合同相关证明资料。 | ||
售后服务 (10 分 ) | 进场接管和合同终止交接工作方案: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进场接管和合同终止交接工作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等进行打分。 方案完整、合理,描述全面且有针对性的,得 10 分。 方案较完整、合理,描述较全面,较有针对性的,得 6 分。 方案完整、合理,描述全面且有针对性的,得 1 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技术综合力量 (21 分 ) | 1 、企业团队力量( 7 分) ( 1 )拟派施工项目组成人员中具有市政、电气、机电、电力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每提供 1 人得 1 分,满分 4 分。 ( 2 )拟派运维服务人员中具有中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行业技术人员证书的,每提供 1 人得 1 分,满分 3 分。 注 : ( 1 )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仅按最高分计取一次。 ( 2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人员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费证明 ( 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 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 2 、企业资信力量( 9 分): ( 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五星级及以上售后服务认证证书,有效的五星级绿色照明服务认证证书,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证书得 2 分,满分 6 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 2 )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3 分。(上述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须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相关管理活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上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查询完整截图,且与投标人所提供的认证证书一致,检验电子标书,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 、养护机械设备( 5 分):除采购需求要求的车辆外,投标人自有巡查车辆,类似于小型客车(如小型轿车、商务车等)、小型货车(如皮卡车等),不少于 2 辆的得 3 分, 3 辆及以上的得 5 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行驶证、购买车辆的发票。否则不得分,本项满分 5 分。) | ||
商务分( 20 分) (服务类价格分值占总分值不低于 10% ,高于时从商务部分或者技术部分扣除相应分值) | 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价格 给予 10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价格标经评审满足本文件要求且在预算范围内的投标人的总报价中,最低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格,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 价格分分值(取小数点后两位)。 |
5. 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09 月 15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现顺延至 2023 年 10 月 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原开启时间: 2023 年 09 月 15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现顺延至 2023 年 10 月 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3 、原开启地点:宿州市中心第一开标室。现更正为:宿州市中心第六开标室。
更正日期: 2023 年 9 月 19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采购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宿州市拱辰路 8 号科技大厦 4 楼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路与港口路交口南 300 米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工
电 话: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4小时11分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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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备案
提交人:
办理意见:
请审核
提交时间:
2023-09-19 15:26:15
提交用时:
0天4小时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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