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旗山分洪闸拆除封堵工程
安徽
-蚌埠市
幕旗山分洪闸拆除封堵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CG 202309013
二、项目名称: 幕旗山分洪闸拆除封堵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钱桥镇钱桥街道27号
中标(成交)金额: 296206.48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类 |
项目 名称: 幕旗山分洪闸拆除封堵工程 施工范围:包含 分洪闸拆除、 土方回填,挡墙护砌 砌筑 ,新建排水渠道,原箱涵堤顶新建水泥混凝土道路,两侧铺种草皮、种植苗木等 施工内容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45日历天。 项目 负责人 : 程双武 执业证书信息: 水利水电 工程 二 级建造师 皖234060807469 皖水安B20230001480 |
注:,。
五、评审专家名单: 舒晓安 、 吴康中 、 何国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二)、关于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七个工作日内 作出答复(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金山大道(东)38号 ,联系电话: 0562-32569 28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枞阳县 滨江现代城1号商业楼1-110号 ,联系电话: 需解锁 )。
( 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枞阳长江河道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金山大道(东)38号
联系方式:0562-32569 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需解锁
地址:枞阳县滨江现代城1号商业楼1-110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 电话:18 8977995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股长 电话:0562-32569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