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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032023093003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西监理[2023]0901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天津歌舞剧院、天津交响乐团迁址扩建项目已由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以 津文旅财〔2023〕16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歌舞剧院 ,建设资金为 45092.75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45092.75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430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歌舞剧院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 项目概况:天津歌舞剧院、天津交响乐团迁址扩建项目,建设规模为430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43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000平方米,包含1200座剧场、天津歌舞剧院排练及业务用房、天津交响乐团排练及业务用房、740座音乐厅等主要功能;地下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主要包含人防工程、停车库、餐厅及设备用房等功能。同步实施道路广场、景观绿化等附属配套工程,总投资额45092.75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项目地点位于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延水道交口,四至范围:东至沂山路,南至延水道,西至解放南路,北至威江道,规划可用地面积约23531.73平方米。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歌舞剧院、天津交响乐团迁址扩建项目监理,招标范围:建筑面积约43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000平方米,地上最高层数5层,地下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地下层数1层,最大单体面积43000平方米,最大基坑深度8.85米,最大高度32.65米,最大单跨跨度30.9米,结构类型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总投资额370.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3年10月31日 至 2027年12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3年10月31日 至 2025年12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6年01月01日 至 2027年12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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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驻现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并对工程实践经验及经监理业务培训加以承诺;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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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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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9日 至 2023年09月25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25日16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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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9月19日至2023年09月2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408 室(携带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投标确认单)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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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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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天津歌舞剧院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李建军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尖山路96号
邮政编码: 300210 联系人: 韩超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赵民佶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邮政编码: 300204 联系人: 耿笑、石恩婧 电话:
传 真:
日期: 2023年09月19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歌舞剧院 受理负责人: 韩超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尖山路96号
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甄芳芳 赵莹
电话: 28362171 传真: 28362171 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2号增2号
天津市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