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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联大连分公司清洗间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竞价公告

广东

-

广州市

发布时间:2023-09-19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以下简称 “ 采购 代理机构 ”)受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以下简称 “采购人”)的委托, 现对清洗间外包服务费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2023年南联大连分公司清洗间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

1.2 项目 编号: CZ2023006759 。

1.3 项目类别: 服务类 。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 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 595000元,成交供应商1家,合同期14个月。采购内容、数量及限价具体如下:

( 1)服务内容:

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日工作需求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对餐用具、车、盘、生产烤盘、生产部筐、员工食堂餐具、地面业务部餐具、南航两舱休息室餐具及餐巾布、员工工作服等进行回 收、清理、清洗、烘干、消毒、分拣及运送等工作,协助清洗车间人员完成餐用具装配,完成采购人航机部车间垃圾分类以及运送至公司垃圾收运点、地面、工作台、设备的卫生及保洁等工作,保障南联大连分公司的生产计划需求。

供应商负责对航班回收的普通垃圾、涉疫垃圾、清洗间及洗衣房产生的涉疫垃圾、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的处置,严格按南联大连分公司垃圾处理规定对垃圾进行回收、消毒、运输到指定地点。与垃圾处理供应商做好垃圾交接并建立交接台账。每日清扫垃圾房及垃圾平台卫生,确保垃圾房及垃圾平台卫生条件符合公司要求标准。

( 2 )数量、限价及预算 :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 595000 元,成交供应商 1家,合同期限14个月 。以每日航班餐食份数作为费用结算依据,服务费用变化核算依据按以下办法执行:

序号

平均每日配餐份数

月服务费用最高限价

每日最少在岗人数

1

5000份以下

35000元

4人

2

5001-9000份

39000元

4人

3

9001-12000份

43000元

5人

4

12001份及以上

48000元

6人

供应商报价时给一个折扣率( 0~100%),每月结算价格=月服务费用最高限价*折扣率。

具体日配餐量计算依据,以采购人财务部月底实际结算统计的生产量数据为准。

如采购人因停产、停工而不需要清洁人员上岗等特殊情况,采购人需提前三天告知供应商,采购人无须支付停产、停工期间服务费用。

: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 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本次采购 数量 和对应的总价仅 为 初步的 预估 上限 ,不视为 采购人 对 成交供应商 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 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 , 采购人 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 最终采购数量以 采购人 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 , 并按实际 交易 数量进行结算。 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 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 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有效报价范围: 0<报价折扣率≤100%,要求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竞价人只能对本项目报一个折扣率,且所报的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固定且唯一(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折扣率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即根据竞价折扣率计算报价。例如,折扣率填97.5%时,即对应采购内容的含税结算单价等于其含税单价限价*97.5%。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清洗间外包服务项目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 80-3号,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分公司

按采购人订货单分批交货,采购人下单后 3个工作日内交货。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4个月 ,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 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如分公司 参加本次竞价 ,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 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 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 分公司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 以及 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 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 同时 参加 本次竞价项目 。

2. 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 5 被列入南航集团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 “ 限制交易供应商 名单 ” 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 6 被列入南航集团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 本次 竞价。 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 “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 ” 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 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 平台 ,、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 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 等付款行为 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 供应商 须知》中第 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 竞价 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 8 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 2022年8月1日至今(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验证截图)

2. 9 供应商在大连本地须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产权证或场地租赁证明)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 、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 3年内参加南航 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 项目的采购活动。

3、 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 【 2023 】 年 【 9 】 月 【 19 】 日至 【 2023 】 年 【 9 】 月 【 22 】 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 “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 .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 80-3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2 委托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 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MAIL:

6 、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 /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 异议 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请注意:如投标人对竞价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竞价文件第二章 2.2.1项规定, 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招标项目提问区域 提出疑问。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广州市机场路 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 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 法律合规部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 272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前的 48小时 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 应于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 48 小时内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以较晚的期限为准 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 应于截 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 24 小时前 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应于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 供应商异议 /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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