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中医医院卫生保洁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
-安庆市
怀宁县中医医院卫生保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CG-HN-2023-110 (任务书编号: FS34082220230440 号 )
二、项目名称: 怀宁县中医医院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庆市迎江区人民路 48 号电商园 10 号楼 3 层
成交金额: 1787846.4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怀宁县中医医院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范围:怀宁县中医医院卫生保洁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院内保洁与消毒、垃圾收集等,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4 个月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宋大权、谢根兰、吴兆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收费金额 25000.00 元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中医医院、需解锁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 199 号,联系电话: 需解锁 ;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访问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提出异议,联系电话: 需解锁 。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56 - 4611330 ,其中以网络形式提交的,请访问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进行在线投诉。
2.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1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怀宁县中医医院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孔雀路 248 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需解锁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 199 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满结
电 话: 需解锁
十、
1. 采购文件( 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2. 开标记录表
3. 中小企业声明函
4. 业绩
5.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