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122023096001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西青设计[2023]0903
|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西青开发区兴华四支路4号厂房及附属用房改建工程已由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西审投投资【2023】6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7919.08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6300万元,企业自筹:1619.08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32686.38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西青开发区兴华四支路4号厂房及附属用房改建工程,建设规模为32686.38平方米,项目对兴华四支路4号厂房及附属用房等现状建筑和室外配套设施进行改建,主要包括主厂房、附属配套用房、变电站、水泵房1及门卫等,厂区总建筑面积为33016.73 平方米,项目改造建筑面积为:32686.38平方米。涉及建筑工程、结构加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以及室外配套工程。,总投资额7919.08万元。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 |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西青开发区兴华四支路4号厂房及附属用房改建工程EPC项目,招标范围:西青开发区兴华四支路4号厂房及附属用房改建工程EPC项目,项目改造建筑面积32686.38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6825.38平方米,最大层数3层,最大跨度 24米,最大建筑高度 17.25米。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全部工作内容的总承包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全部内容。总投资额6870.0507万元。 |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10月12日 至 2024年06月30日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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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且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文件第二十条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要求,且为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对上述任职条件要求加以承诺;(2)设计人员:1)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2)结构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3)施工项目部人员: 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 2)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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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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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5日 至 2023年09月21日。 |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21日16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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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0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文件;备注: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3.1 款规定的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 获取文件。 |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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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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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张磊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华七支路8号投资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 300385 联系人: 张树楷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李传文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数码城1B602
邮政编码: 300380 联系人: 王美怡 电话:
传 真:
日期: 2023年09月15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张树楷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华七支路8号投资服务中心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 受理负责人: 杨涛、周庆瑜
电话: 27941227 传真: 27933089 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4号楼(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中北科技产业园智能大厦对面)西青市民中心四楼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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