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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东润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

天津

发布时间:2023-09-15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天津市嘉华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022023096001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东设计[2023]09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河东区东润路(桩点临A-大直沽十号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已由 天津市河东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以 东住建委发[2023]17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嘉华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787.73 万元,资金来源为 已纳入东宿舍地块整理成本:787.73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08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市嘉华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东区东润路(桩点临A-大直沽十号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建设规模为208米,新建道路总面积2205平方米(含接顺面积71平方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9米,一块板形式,设计车速2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使用年限10年,道路荷载BZZ-100KN;地震抗震设防烈度8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2g。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燃气工程。,总投资额787.73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东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河东区东润路(桩点临A-大直沽十号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天津市河东区,西起桩点临A,桩号K0+048.619,东至大直沽十号路,桩号K0+256.490,路线全长约208米。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燃气工程及所涉及到的地上地下管线切改、障碍物拆改、绿化迁移、临时调水、交管破路等手续办理及项目施工相关内容。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9米,一块板形式,设计车速2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使用年限10年,道路荷载BZZ-100KN;地震抗震设防烈度8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2g,雨水工程最大管径DN800mm;污水工程最大管径DN400mm;再生水工程最大管径DN300mm;燃气工程最大管径DN300mm中压管道。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本标段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质保期内保修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624.2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10月25日 至 2023年12月31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1)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名: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文件第二十条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要求,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某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对上述任职条件要求加以承诺。工程总承包负责人由正项目经理兼任;(2)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某单位正式职工;(3)施工项目部人员要求:①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某单位正式职工,无在施工程记录;②施工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某单位正式职工,无在施工程记录;③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某单位正式职工,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④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某单位正式职工;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正项目经理、施工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由投标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同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的社保证明;⑥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2)若联合体投标须满足: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承担施工的单位;③联合体中承担施工的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0日 至 2023年09月26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26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9月20日至2023年09月2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招标代理联系(高博)携带6.1要求资料及网上报名确认单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盖公章及联合体协议前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218室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 天津市嘉华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石远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建新路 25 号
邮政编码: 300000 联系人: 卢金 电话: 24331022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法定代表人: 陈国兴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218室
邮政编码: 300163 联系人: 高博 电话:
传  真: 60121166-8000

日期: 2023年09月2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河东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嘉华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卢金
电话: 24331022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建新路 25 号

天津市河东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 孙涛
电话: 24135306 传真: 24135306 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 河东区七纬路106号

天津市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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