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麦积区汇财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水市麦积区新阳路4号房产出租的公告
甘肃
-天水市
招 租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天水市麦积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 受天水麦积区汇财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委托,就出租人所属的位于天水市麦积区新阳路4号房产出租项目进行招租,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前来咨询报名竞租。
一、 出租人 : 天水麦积区汇财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 招 租 代理机构:
三、 项目名称: 天水市麦积区新阳路4号房产出租项目
四、 出 租标的物基本情况
该房产位于麦积区新阳路4号,出租人所属的位于麦积区市场监管局大楼北侧的楼一至六楼(原海滨茶楼及宾馆), 面积共2693.19 ㎡。标的物建筑结构完整,门、窗、楼梯完整通畅,通水、通电,有必要的消防设备,标的物能够正常使用;未装修。
五、 招租 方式 : 将标的物整体对外招租
六、 租金要求:租金 价格以中标报价为准
七、 报名对象的基本条件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有相应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者独立法人单位,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或机构。
八、 报价提交。竞租者提前将竞租报价表填制好后密封于信封袋内,在开标时现场交于开标工作人员。
九 、 评标办法 及流程 :
(一)中标规则。在有效报价中,报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二)开标流程。
1.开标。由开标工作人员现场拆封出租人租金底价密封袋,现场公布租金底价;由开标工作人员现场拆封竞租人提交的竞租报价密封袋,并逐一公布报价情况。
2.无效报价。现场对无效报价进行去除,无效报价包括但不限于非独立法人组织报价、限制行为能力人报价、低于出租人底价以及其他围标、串标等弄虚作假的报价等。
3.由开标人员对竞租人的有效报价进行统计汇总,并按照报价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现场公布排序结果,并将有效报价最高的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出租人,由出租人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出中标人,在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函)。
4.竞租人报价全部低于底价或无人报名竞价按流标办理。
十 、 其他要求
1.出租标的物按现状出租。承租期间,承租人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合法经营。
2.承租期间,承租人自行负担相关税费(包括与该租赁标的物经营有关的一切税费以及水电、装修、维修、物业管理等费用),并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如承租人拟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应提前报出租人书面审批同意。
3.承租期间,承租人自行处理和解决承租期间产生的与承租人的行为有关的矛盾和问题。
4.承租期间,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改变标的物的主体结构,不得损坏标的物原有设施、设备,不得将标的物全部或部分转租、转让、出售,否则视为违约,出租人可收回已出租的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全部承担。
5.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终止承租合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未到期的租金不予退还。
6.承租期间,因为政策原因,出租人无法继续出租,应提前两个月告知承租人,在承租人退租搬离后退还剩余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7.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承租人不得拆除或损坏其装修时附着在地面、墙壁、天花板上的装饰、装修材料及不可移动的财产,承租人对上述财产的损坏按等价赔偿,其它动产及设备由承租人自行处理。
8.承租期满,承租人必须无条件将租赁标的物完整无损按时归还出租人。
9.承租期满后需要续租的,现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现承租人明确放弃优先承租权的除外。
10. 中标方 应于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并向出租人缴纳全年房租20%的承租 保证金 ( 承租保证金主要为承租人在承租期间的承租担保金,在承租期结束由出租人原渠道退回承租人)。逾期未签订《房屋(场地)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出租人有权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承租人。
十 一 、 报名事项:
个人参与竞租的需提交《竞租报名表》、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企业参与竞租的需提交《竞租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复印件盖公章各一份)。
十 二 、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26日17时止。
十三、 报名地点:甘肃卓安恒鑫项目咨询公司项目部,地址: 天水麦积区兴陇路8号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2楼。
十四、 现场踏勘:2023年9月26日 下午17时至19时 ,由代理公司组织出租人、报名人现场踏勘标的物。
十五、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7日 上午9时开始。
十六、 竞价地点:天水麦积区汇财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麦积区财政局院内南楼)。
十七、 代理费用:代理费由出租人承担。
十八、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丽 0938—2730010
程婧 (招标代理机构)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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