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栖镇2021年供水设施水毁修复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
-怀柔区
雁栖镇 2021 年供水设施水毁修复项目监理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雁栖镇 2021 年供水设施水毁修复项目监理 (工程名称) 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 招标工程 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
2.2 本 招标工程 的建设规模: / 概算(估算)投资额 约 388.51 (万元)
2.3 本 工程 计划工期 99 日历天
2.4 本 工程 招标范围 :新建供水管道 7800m ,其中西栅子村 7560m ,大地梨树沟自然村 240m ;新建供水检查井 28 座,其中西栅子村 26 座,大地梨树沟自然村 2 座;河道浆砌石缓冲槽监理
2.5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工程监理资质, / (近年 类似工程描述 )监理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资格要求 /
4. 投标人信誉 要求
4.1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 / 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3 年 09 月 21 日 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9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在 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和平路 4 号 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
5 .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特别说明:
1 、线下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携带线上关注成功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先在北京市服务平台怀柔分平台按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关注此项目。(网址: .jhtml )。
未在网上关注及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北京市怀柔区中心(怀柔区雁栖大街 53 号)二层开标室 (详细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 )、北京市服务平台怀柔分平台( .jhtml )上发布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北大街 14 号 | 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琉璃庙镇西台子村 23 号 --4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范佳音 |
电 话: 61642689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传 真: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