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瓦房店镇三家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勘界及标志设立项目
辽宁
-沈阳市
| 凌源市瓦房店镇三家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勘界及标志设立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3/9/20】【我要】【关闭】 | |
凌源市瓦房店镇三家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勘界及标志设立项目采购公告项目概况 凌源市瓦房店镇三家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勘界及标志设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10月 8日 10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3-211382-000 70 项目名称:凌源市瓦房店镇三家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勘界及标志设立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6,000.00 最高限价:476,000.00 采购需求:凌源市瓦房店镇三家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勘界及标志设立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 40 日 内完成交付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政府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政策、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 具有测绘资质乙级 及 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 9 月 21 日至2023年 9 月2 7 日,每天上午8: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10月 8 日 10 点 0 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 六、开启 时间: 2023 年10月8日 10 点 0 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中心凌源分中心(第一开标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相关通知。 2. 开标时,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电子 解密时间不得超过 30分钟 , 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3. 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注:纸质备份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提交至朝阳市中心凌源分中心(第一开标区)。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凌源分局 地址: 凌源市北建昌 街 33-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凌源市龙泰豪府10#楼9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 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博宇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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