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110千伏变电站增容扩建工程
四川
业主单位
| 高新 110 千伏变电站增容扩建工程 | |||||||||||||||||||||||||||||
| 1.招标条件 | |||||||||||||||||||||||||||||
| 1.1.本招标项目 高新 110 千伏变电站增容扩建工程 已由 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 能投发展〔2023〕452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能投宜宾市叙州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 四川能投宜宾市叙州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能投发展〔2023〕452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工程概况:主变容量:本期增容2台主变2×63MVA,增容扩建后主变容量为5×63 MVA,电压等级110/10KV。110KV出线:本期不扩建,终期4回。10KV出线:本期扩建41回(1S,26S ̄65S),终期出线65回。10KV无功补偿:本期扩建2×(2×6012Kvar),扩建后4×(2×6012Kvar),终期5×(2×6012Kvar)。10KV消弧线圈成套装置:本期扩建3台消弧线圈成套装置(3、4、5号消弧线圈),容量630KVA,扩建后(2×1000/10.5-400/0.4)+(3×630)。 2.2计划工期: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计划工期为初步设计资料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30 个日历天全部提交;施工图设计资料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50个日历天内全部提交)。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部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重要设备和材料(含安装) 2.4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5建设地点:宜宾市叙州区。 |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②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④电力承装、承修、承试分别三级及以上设施许可证;⑤ 2020年至今具有已完工或在建的110千伏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1个(联合体成员单位任一方提供均可);⑥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 |||||||||||||||||||||||||||||
| 3.2.本次招标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由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单位或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单位的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 (2)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签字盖章,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在联合体协议书签字盖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标段数量时,由招标人确定。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9月25日0时0分至 2023年9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平台(四川省),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 | |||||||||||||||||||||||||||||
|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 4.3./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 |||||||||||||||||||||||||||||
| 5.2.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密封递交。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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