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民医院2023年医学装备采购项目十成交公告
河南
-洛阳市
需解锁受洛宁县人民医院,就洛宁县人民医院 2023年医学装备采购项目十进行了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洛宁县人民医院 2023年医学装备采购项目十,HNDZ-2023-030
二、 项目简要说明 :
( 1)采购内容:本次项目主要内容为洛宁县人民医院采购言语功能检测处理系统、视力筛查仪、耳鼻喉科器械包、臭氧治疗仪、温控银针治疗仪台、神经系统动力装置、白带分析仪等医疗设施采购。
(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5)交货地点:洛宁县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6)质保期:≥1年(厂家出厂质保时间比供应商质保时间长的,以厂家时间为准)
( 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三、磋商 公告发布日期: 2023年9月8日
四、 评审日期及地点: 2023年9月21日,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中和花园3号楼3单元25楼开标室
五、评审专家名单
路西明、郭俊利、 张海涛
六、 成交情况
成交人名称:国药创科医疗技术(洛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春城路 15号宏矗科技大厦16层1627-1632
成交价: 1414200 .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
质保期: ≥1年(厂家出厂质保时间比供应商质保时间长的,以厂家时间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七、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中国》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费金额: 19556.00元。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宁县人民医院
地 址:洛阳市洛宁县滨河路同心路口东洛宁县人民医院新院区
联系人: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 39号中和花园3幢3-2502
联系人:需解锁
联系方式: 需解锁
需解锁
2023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