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后石港区2号通用泊位工程海域使用和环评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
-厦门市
业主单位
厦门港后石港区2号通用泊位工程海域使用和环评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 采购项目名称: | 厦门港后石港区2号通用泊位工程海域使用和环评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G1100000175145987001 |
|---|---|---|---|
| 项目类型: | 经营服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年09月22日 18:00时 | ||
| 规模: | 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四区,码头布置于规划的厦门港后石港区2#泊位处,东侧紧邻已建成投产的后石3#通用泊位,建设1个10万吨级通用泊位(码头结构均按照20万吨级预留),码头岸线总长306m。 2.招标范围及内容:厦门港后石港区2号通用泊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和相关规范,通过调查分析,研究厦门港后石港区2号通用泊位工程的海域条件、工程环境,开展报告编制所需的海洋数值模拟、水质监测调查、水文观测(两季)、海床稳定与岸滩冲淤演变等工作;在以上分析和材料基础上,编制《厦门港后石港区2号通用泊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和《厦门港后石港区2号通用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核准或批复。 3.服务期限:自收到开展报告编制工作通知(或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编制工作。 4.服务地点:厦门港后石港区2号通用泊位。 5.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工程量、单价、总价均不予调整;如需调整,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本项目的增值税率按投标人实际开票税率为准,如遇政策性税率调整,则不含税价保持不变,按结算当期税率调整含税。 |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 备注: | 1、潜在投标人须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中进行报名。 2、凡首次参加招商局集团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按照网上的提示提交相关企业信息,并按照要求办理单位、法人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投标人可从招商局集团电子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完成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 采购人: | 漳州招商局码头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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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联系地址: | 福建省招商局漳州开发区 | ||
| 联系邮箱: | |||
| 采购代理单位名称: | |||
| 项目经办人: | 蔡先生 | ||
|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 |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16层 | ||
| 联系邮箱: | |||
标段(包)信息1
| 标段编号: | G1100000175145987001001 | ||
|---|---|---|---|
| 标段名称: | 厦门港后石港区2号通用泊位工程海域使用和环评服务项目 | ||
| 文件是否收费: | 否 | ||
|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 2023-09-22 18:00 至 2023-09-27 18:00 | ||
| 询问截止时间: | 2023-09-29 09:30 | ||
| 异议截止时间: | 2023-09-29 09:30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2023-10-08 09:30 | ||
| 开标时间: | 2023-10-08 09:30 | ||
| 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 | ||
| 文件递交方式: | 网上递交 | ||
| 网址: | 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标段内容: | 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四区,码头布置于规划的厦门港后石港区2#泊位处,东侧紧邻已建成投产的后石3#通用泊位,建设1个10万吨级通用泊位(码头结构均按照20万吨级预留),码头岸线总长306m。 2、招标范围及内容:厦门港后石港区2号通用泊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和相关规范,通过调查分析,研究厦门港后石港区2号通用泊位工程的海域条件、工程环境,开展报告编制所需的海洋数值模拟、水质监测调查、水文观测(两季)、海床稳定与岸滩冲淤演变等工作;在以上分析和材料基础上,编制《厦门港后石港区2号通用泊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和《厦门港后石港区2号通用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核准或批复。 3、服务期限:自收到开展报告编制工作通知(或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编制工作。 4、服务地点:厦门港后石港区2号通用泊位。 5、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工程量、单价、总价均不予调整;如需调整,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本项目的增值税率按投标人实际开票税率为准,如遇政策性税率调整,则不含税价保持不变,按结算当期税率调整含税价,并按调整后的含税价办理结算。 | ||
| 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须完成过至少1项工程相关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或沿海水工类环评相关咨询报告案例)技术咨询项目;投标时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信誉及诚信要求: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①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被政府公布过的不合格供应商,被司法部门处罚过的; ②与招标人有合同纠纷,或被索赔过的; ③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公布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④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公布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投标的情形。 (4)关联关系禁止投标要求:投标人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①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②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③不同投标人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投标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投标被否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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