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保税物流中心装卸费用采购公告
江苏
-徐州市
项目概况
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沂保税物流中心装卸项目 的潜在供 应商 应在 “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 并于 202 3 年 10月9日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81-XZYJ-C2023-0002
项目名称: 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沂保税物流中心装卸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75 万元 (含税)
最高限价: 175 万元 (含税)
采购需求:
新沂保税物流中心装卸项目,负责保税物流园区装卸任务及部分仓库机电和装卸设备维修,年装卸量约 60万吨。采购预算约175万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
每年期满后,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中标人服务质量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合同,但中标单价不予调整。
一年合同期满但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则经采购人提前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
具体内容详见 :第四章 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 履行期限: 1年 。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 中小 微 企业 或 监狱企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
202 3 年 9 月 25 日 9:00 至 202 3 年 10 月 7 日 17:30 (北京时间)。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至开标前,系统中 仍可 招标 文件 。)
(二)获取方式:
1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 CA锁, 自 2023年9月18日起, “苏采云”系统 使用新版 CA数字证书,请未办理新版CA数字证书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更换。办理地址和所需材料请见《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或者查阅。
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7.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0月9日 09时30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新沂市中心第 一 开标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
特别说明 :本项目投标采用不见面投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评标期间,投标供应商必须保持投标网络设备和通讯工具畅通,并时刻关注 苏采云系统 开标大屏的相关信息,以便及时作出响应,未及时作出响应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开启
时间: 202 3 年 10月9日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新沂市中心第 一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if !supportLists]> 七、 <![endif]> 其他补充事宜
( 一 )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 王辉
联系电话:
地址: 新沂市明珠花苑 8栋1单元1202室 。
( 二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 “更正(澄清)公告”。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 三 )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 “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 四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新沂市大桥西路 99号
联系电话:
<![if !supportLists]> 2. <![endif]> 采购代理机构 信息
名称:
地址: 新沂市明珠花苑 8栋1单元1202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if !supportLists]> 3. <![endi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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