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城市管理局第三水厂地表水厂建设改造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临漳家园等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
-亳州市
一、项目编号:
BZSJ2023CG178 号
二、项目名称:
亳州市城市管理局第三水厂地表水厂建设改造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临漳家园等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梁园镇产业新城兴业大道 7 号
中标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伍拾陆万玖仟伍佰叁拾元整( ¥ 1256953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 加压 1 区箱式无负压供水设备 品牌:皖水水务 规格型号:系统流量: 54m 3 /h ,扬程 59 米,水泵两用一 备,自带控制柜及减振器,含进出水总管,连接的管线、管件、 阀门,控制柜与机组之间的电缆电线等,(设备泄水口口径不 低于 DN65 ) 数量: 1 套 单价: 177766.00 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兵兵、谷玉会、王志强、张纯民、侯红艳、史卫平、祖红振(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原国家计委〔 2002 〕 1980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 50% 收取,收费金额: 55923.83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 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 公告发布期限: 2023 年 8 月 31 日
3. 开标日期: 2023 年 9 月 21 日
4. 资格能力条件: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证书编号: D234726806 ;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皖) JZ 安许证字 {2018}011199 。
5. 业绩: ( 1 )滁州科创中心项目一期二次供水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滁州康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1.3.28 ;( 2 )滁州市安置小区二次供水改造项目(二标段) 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1.7.28 ;( 3 )雷桥花园安置小区生活泵房二次供水深化项目 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021.5.19 。
6. 信誉(荣誉获奖): ( 1 ) 6 项管网叠压(无负压)变频二次供水设备(二次供水设备) CQC 节能认证证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 ) 2 项节水产品认证证书北京新华节水认证有限公司;( 3 )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北京中水卓越认证有限公司;( 4 )有效的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北京中水卓越认证有限公司;( 5 )有效的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北京中水卓越认证有限公司。
7. 项目负责人: 乔凤琴,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皖 234212140892 。
8. 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山东国泰创新供水技术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上海邦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山东华立供水设备有限公司投标分项报价表未按格式填写、富兰克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函投标保证金填写错误、杭州杭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投标分项报价表未按格式填写、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投标分项报价表未按格式填写、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投标分项报价表未按格式填写,符合性检查不通过。
9. 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至 2023 年 10 月 10 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 ( 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 ) 提出质疑。
2. 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 )事实依据;
(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需解锁 。
(五)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中标供应商通过亳州市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亳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 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与杜仲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需解锁
地 址: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 455 号 F403 室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需解锁
十、
1. 招标文件、采购清单、更正公告
2. 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2023 年 9 月 22 日 ) [采购清单.xls]:9898/BZHY/eWebEditor/uploadfile/20230922172842130.xls)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