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治区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财政奖补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银川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自治区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财政奖补项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财政奖补崇兴镇台子村一队渠道砌护及环境整治项目)已由灵武市财政局以《灵武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的批复》(灵财发(2023)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奖补资金,招标人为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一、渠道改造350.5m。拆除原U型板渠道52.06m3,开挖土方816.67m3,垃圾外运868.73m3,渠底砌筑M10水泥砂浆片石基础231.33m3、筑M10水泥砂浆片石挡墙302.3m3,渠底挡墙1:2.5水泥砂浆勾缝827.18㎡,挡墙顶浇筑150*300mm混凝土压顶31.55m3,预制混凝土桥板5.76m3,混凝土台帽0.64m3。二、面包砖铺设。渠道两侧铺设200*100*60mm彩色水泥道砖1292.61㎡,50mm厚C15混凝土垫层,30mm厚水泥砂浆结合层。三、道路硬化。门口及巷道浇筑200厚C20混凝土282.85㎡。四、树池砌筑。砌筑1000*1000mm树池10套。
2.2建设地点:灵武市崇兴镇台子村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中所反映出来的所有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根据宁建(招)发【2017】9号文规定,凡在“信用中国”有失信行为被执行的投标企业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3年09月22日起至2023年09月27日24:00止,在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网站进行报名.do)。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宁夏神州好易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6号国际贸易中心B座B503室)。联系电话:。
4.2按照网上报名程序进行报名,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本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名审核通过的单位不代表其满足招标资格要求,具体资格审查在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进行。
4.3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电子版招标文件。网络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招标文件。
4.4投标保证金缴纳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产生(投标人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投标人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要求投标人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注: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②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直接在插锁状态下按系统提示招标文件。
③按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5.2地点: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61号)
5.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灵武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
地址:灵武市崇兴镇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友爱街121号东城人家82号楼1204室